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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对于夫妻债务怎样进行认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02 14:52:42 0人浏览

导读: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那么最高院对于夫妻债务怎样进行认定?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最高院对于夫妻债务怎样进行认定
  •   现今这个时代,大部分人对于债务的存在习以为常,这都是受了超前消费的影响。即使是在结婚后,也会产生一些夫妻债务。那么,最高院夫妻债务怎样进行认定呢?今天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一、夫妻共同签字即可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解释》第1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二、家庭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解释》第2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大额债务需债权人举证夫妻共同负债

      《解释》第3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

  •   现今这个时代,大部分人对于债务的存在习以为常,这都是受了超前消费的影响。即使是在结婚后,也会产生一些夫妻债务。那么,最高院对于夫妻债务怎样进行认定呢?今天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一、夫妻共同签字即可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解释》第1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二、家庭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解释》第2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大额债务需债权人举证夫妻共同负债

      《解释》第3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

  • 夫妻债务认定为: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唐小伟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哪些不是夫妻共同债务这个问题。

      生活中,一般有以下八种情形,不宜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而应属于夫妻一方个人债务。

      第一种情形:一方结婚前的债务。譬如老公在婚前买了房子或者车子,在外借了一些债务,而房子、车子并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那这个债务不需要老婆共同承担。

      第二种情形:夫妻一方因自己并不合理的开支所导致的债务,譬如酗酒、吸毒、赌博等。

      第三种情形:假设一方接受了他人的遗嘱或者赠与,并且明确只归一方所有,而不是夫妻共同所有,而这份遗嘱或遗赠所附带的债务,也跟另一方没有关系。

      第四种情形:夫妻一方没有经过另一方的同意,擅自资助了没有抚养义务的其他人,而这个资助行为带来的债务,跟另一方也没有关系,譬如老公瞒着老婆,借钱资助了一个跟自己无关的贫困学生。那么这个借的钱老婆是没有义务共同偿还的。

      第五种情形:夫妻一方没有经过另一...

  •   夫妻离婚时经常会因为债务分担问题产生争执从而引发离婚债务纠纷,夫妻双方都不想负担债务,而且不认同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那么,作为当事人需要了解一下夫妻离婚债务分担是怎样的。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一、夫妻离婚债务分担内容如下:

      我们可以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的内容如下: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也就是说,夫妻共同债务的,由夫妻共同偿还。离婚时对夫妻债务分割未能达成一致的分割意见的,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判决分割。对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由夫妻一方个人偿还,对于另一方债权人没有索要欠款的权利。

      在实际生活中,对于婚内一方借款,是夫妻一方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具体还要看证据。有证据表明婚内的债务是个人债务的,属于夫妻个人债务。因此,当产生夫妻离婚债务纠纷...

  •   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在夫妻离婚的时候,要是夫妻有债务存在的话,则还会涉及到对夫妻债务的承担。而此时,有的人可能就想要伪造夫妻共同债务,借此要更多的为自己争取利益。一、伪造夫妻共同债务如何防范在实践中,给予处罚的相对较少,主要原因是查实伪造相对困难,一般的做法是对该债务不予认定。请看如下几个方面:(一)若该借款并没有用于家庭生活需要,则只能算作对方的个人债务,不应由配偶承担。(二)在诉讼中,若只有借条,而债权人不出庭作证,则该借条一般不会认可。(三)找到该债务的债权人要求说明债务形成的来龙去脉。虚假债权人大多编造的理由是,对方因公司经营需要向对方借款,若该债款不是用于股东出资,则不应由个人承担。(四)从借款的时间上的纰漏来说明该笔借款的虚假性,或根本没必要用该笔借款,来达到不予认可该债务的目的。二、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处理?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偿还,根据具体情况,有以下四种不同的处理办法:1、双方的共同财产...
  •   怎样认定夫妻共有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简称《婚姻法》,下同)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由此明确确立了以共同财产制为主,以约定财产制为辅的夫妻财产制。

      夫妻共有财产关系具有自身性质与特点:由于夫妻双方有着特殊的身份关系,他们共同生活,在感情上有依赖,在生活上互相支持,故而这种浓厚的紧密性与一体性表现在财产关系上,使得夫妻共同财产存续时间长,而且十分稳定。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1)婚后夫妻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财产。(2)婚后夫妻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3)夫妻用双方的合法收入共同购买的财产。(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5)其他合法收入,如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取得的债权,以及其他能够体现为一定财产利益的权利,无法确认为个人财产还是共有财产的,推定为共有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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