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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建筑工程设计应当符合国家规定制定的建筑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保证工程的安全性能。那么,建筑法属于什么法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建筑法属于行政法。行政法,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过程中而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之间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建筑法主要是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其行政管理色彩较浓。当然,建筑法中有对建筑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的规定,也对社会经济秩序有一定的规制维护,涉及一些刑事条款,规定了诉讼上的一些环节。
但其主要立法目的在于行政管理,因此,《建筑法》应当属于行政法这一法律部门。好了,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对于建筑法属于什么法带来的全部内容了。往期内容或者有其...
为了扩大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促进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允许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举办外资企业,保护外资企业的合法权益,我国设立了外资企业法。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了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全文,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外资企业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
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不得损害中国的社会公共利益。
第三条 设立外资企业,必须有利于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能够取得显着的经济效益。国家鼓励外资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从事新产品开发,实现产品升级换代,节约能源和原材料,并鼓励举办产品出口的外资企业。
第四条 禁止或者限制设立外资企业的行业,按照国家指导外商投资方向的规定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执行。
第五条 申请设立外资企业,有下列...
【内容提要】 法条竞合在表面上符合数个犯罪构成,但最终适用的只是单一规范,其他规范在评价及适用上均被排除,这种现象体现在规范上的关系就是:法条竞合既有犯罪构成的逻辑关系,也有犯罪构成的评价关系。
【关 键 词】法条竞合,逻辑关系,评价关系
自马克昌教授于1982年在《法学》上发表首篇关于法条竞合的文章以来,法条竞合的问题引起了国内学者的普遍关注。此后的20余年,关于法条竞合的探讨方兴未艾。此间,不少学者对法条竞合持否定的态度,认为刑法中并不存在法条竞合现象,理由是:法条竞合有悖立法精神;从犯罪性质与犯罪构成的关系上看,不存在法条竞合的情况;我国刑法分则中不存在法条竞合的情况;从司法实践上看,法条竞合不符合执法必严的原则;法条竞合不可作为量刑的依据,等等[1].但是,目前我国刑法理论的通说早已肯定了法条竞合现象的存在,学者们也就法条竞合的概念、种类、法律性质及适用原则等问题进行了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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