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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药品监督管理法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05 15:37:22 0人浏览

导读:

药品监督是指药品监督管理的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对行政相对方是否遵守法律,法规,行政命令,决定和措施所进行的监督检查活动 。那么新药品监督管理法?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中为您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新药品监督管理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是为加强药品监督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人体用药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和用药的合法权益,制定的法律。2019年8月26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了新药品监督管理法全文,一起来看看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药品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和合法权益,保护和促进公众健康,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化学药和生物制品等。

      第三条 药品管理应当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风险管理、全程管控、社会共治的原则,建立科...

  •   最新安全生产条例全文里关于第四章的监督管理的内容有哪些?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方面讲述了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相关单位进行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等内容。下面快车小编为您一一介绍。

      《安全生产法》第四章的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

      第五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状况,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格检查。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的要求,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

      第六十条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需要审查批准(包括批准、核准、许可、注册、认证、颁发证照等,下同)或者验收的,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

  • 【发布单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6号 【发布日期】2004-08-05 【生效日期】2004-08-05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6号)

      《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于2004年5月28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局长:郑筱萸                         二○○四年八月五日

     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药品生产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

  •   以下是2011最新公布的新拆迁条例全文:

      中新网1月21日电 今日,国务院办公厅在中国政府网全文公布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条例明确规定了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等事项。条例于公布之日起施行。

      新拆迁条例全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90号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经2011年1月19日国务院第14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 理温家宝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

  •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的性质

      监管 监督管理的性质为以下几个方面:1、监督管理属于行政管理。该行为是以国家的行政权力来维护证券市场正常秩序,以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制裁违法行为。 

    2、监督管理属于行政执法。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代国家行使行政管理权,同时具有行政机关所享有的行政执法权,可以依法管理,对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3、监督管理属于法定职权。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的职权不是任意扩大的,其权力应是法律和国务院赋予的,不能超过法律和国务院所规定的职权违法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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