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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是否具有民事主体资格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06 10:12:32 0人浏览

导读: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一规定。那么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是否具有民事主体资格?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带大家一起了解下相关内容。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是否具有民事主体资格
  •   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国家工商行政法规对违法的企业法人作出的一种行政处罚。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程序结束并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后,该企业法人才归于消灭。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大部分公司在被行政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后,并不对公司宣布解散而进行清算,却依然对外从事民商事交易活动。对于此种公司是否还具有民事实体主体资格和诉讼主体资格,一直存在争议。接下来,由法律快车网小编为您解答。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是否具有民事主体资格

      首先,行政主管机关吊销公司的营业执照属于行政处罚行为,其取消的仅是公司的经营资格,而并不必然直接产生永久消灭公司法律主体资格的法律后果;

      其次,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公司可能存在债务尚未偿付、债权尚未受领、拖欠的税款尚未缴清、职工工资尚未支付等情况,为解决上述事宜公司必须进行清算,清算完毕办理公司注销手续后,公司法律人格方可终止,...

  •   对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法人主体资格是否消灭?对此问题多有论述。

      有学说上之论述分析:

      “ 在学说层面上,主要有以下几种:1、清算法人说。此说认为,企业法人因解散事由出现而消灭其主体,其权利能力、行为能力也随之丧失,但为避免其财产会因此而成为无主财产,法律专门为法人的清算设立一种清算法人,这种法人是特设的独立存在的新法人,不再享有原法人的能力,依法只在清算范围内享有一定的能力;2、人格消灭说。此说认为,公司一经解散即丧失其独立人格,其财产归股东共有; 3、同一人格说。此说认为,清算中的公司法人与解散事由出现前的公司法人在本质上是相同的,只是其权利能力范围有所缩小,不再享有从事生产经营的能力,但在清算目的范围内仍然享有权利能力。除此之外,还有拟制存续说、同一人格兼拟制说等等 ” 。 “权衡之下,笔者更赞同同一人格说 ”。 [i]

      有...

  •   案例

      1998年9月10日,光华信用社与恒达水泥厂(以下简称恒达厂)、宏达建材厂(以下简称宏达厂)签订了1份由恒达厂借款75万元并由宏达厂提供抵押担保的最高额抵押担保借款合同。信用社依约履行借款义务后,恒达厂却未能按约归还借款本息,宏达厂也未履行担保义务。信用社经催要未果,遂于2002年6月25日以恒达厂为第一被告、宏达厂为第二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查明,恒达厂为股份合作制企业,因未按规定参加1999年度企业年检,已于2000年9月25日被吊销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后既没有成立清算组,也无人应诉。

      争议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对于恒达厂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的诉讼主体资格存在争议。

      第一种观点认为应将恒达厂作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工商部门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行为属于对企业的行政处罚行为,只是对企业法人经营资格的强行剥夺,本质上是对其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一种限制,即...

  •   核心内容: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的情形有哪些?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是由于公司有违法行为,工商局给予的一种惩罚。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的情形包括虚假注册、超范围经营、无故不开业或者停业等。

      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所列举的几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况如下:

      1、虚假注册。

      虚假注册包括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等形式来骗取注册。这几乎是所有的吊销营业执照类型所共同采用的理由。无论是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以及其它各类企业,凡以虚假注册或者欺骗手段骗取营业执照,并情节严重时,皆有可能被吊销营业执照。

      2、超范围经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而未取得批准,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

  • 营业执照被吊销了还需要办理注销手续。吊销是不等于注销,吊销了最终还是要去办理注销手续的。不办理注销手续。会面临需要交税,不交税会被罚款,吊销执照,法人拉入黑名单。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 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 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 营业执照吊销是否会坐牢要看行为人是否有犯罪情形。一般公司吊销营业执照后,只需在被吊销后的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并在清算结束后依法办理注销登记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

  • 公司营业执照吊销的后果有公司丧失了生产经营权、丧失了法律保护的请求权、丧失了最后救济权。法律只保护和调整适格主体的合法行为和与合法行为有关的其他行为,而不保护非法行为,公司一旦被吊销营业执照,其一切经营行为均为非法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三)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   营业执照注销之前就会进行债务清算,清算结束后才会进行注销。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债权人申报债权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注销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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