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目录
公司变更是股份公司改组。改组的内容包括公司业务职能的改变和组织上的分立与合并。公司变更劳动合同需要与劳动者协议一致后才能进行,同时不能对实质内容进行变更,否则就属于新的劳动合同。那么,公司变更劳动合同要注意些什么呢?接下来,由法律快车网小编为您解答。
劳动合同签订以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的权利都受到法律保护,双方都必须履行劳动合同中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违反合同,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合同签订以后,一般不得任意变更或解除,只有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或经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按照法定程序,才可以变更或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变更
劳动合同签订以后,在履行过程中,由于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的变化,或者职工劳动、生活情况的变化等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对原劳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只限于对劳动合同中某些内容的变更,不能对劳动合同的当事人进行变...
劳动合同可以转公司。如果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并且原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者可依法与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相应的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公司单方面解除与劳动者的合同是需要给经济补偿的,那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赔偿是怎样的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疑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违法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双倍赔偿金。
2、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申诉人:李某,男,25岁,某市拖拉机制造厂劳动合同制工人。
被诉人:某市拖拉机制造厂。
法定代表人:严某,某市拖拉机制造厂厂长。
1997年5月,被诉人通过劳务市场招收李某为劳动合同制工人。2000年5月,李某被某市有线电视台招聘为架线工。李某应聘后向被诉人索要本人档案未果,认为被诉人侵犯其合法权益,遂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依法终止与被诉人的劳动合同关系,将本人档案移交某市有线电视台。
[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1997年5月被诉人招收李某为劳动合同制工人,订立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即从1997年5月15日始至2000年5月15日止,李某入厂后被分配至铸造车间任翻砂工。2000年4月20日,厂劳资科长向厂长汇报1997年5月所招收的翻砂工合同即将到期,在劳务市场公开招收翻砂工,因其岗位特殊,招收有困难,建议将1997年5月招收的翻砂工的劳动合同期限延长至2001...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
项目,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注册资本,限额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问题?须注意如下问题:①增加的经营项目是否是许可项目,如果是许可项目,应先到相关部门办理前置审批手续
1、公司名称:是公司人格的重要标志,根据生产经营活动及经济发展的需要,公司有权更改其名称。但由于公司名称是公司章程中的必要记载事项,同时公司名称进行过专门的预先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
施工合同是要式合同。所谓要式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应当采取特定方式订立的合同。施工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协议,当事人订立施工合同应当采用
施工合同诉讼有效期一般是3年,特殊情况从其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3年,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保护,但可以受理其诉讼
建设合同属于承揽类别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通常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依法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对承包人和发包人具有
承揽合同纠纷是在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如报酬支付纠纷、定作物质量纠纷、承揽人保管纠纷、违约纠纷等。
先施工后签合同违法,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对于合同签订前的履行过程,由于存在较大的不确定因素,双方的权利义务不明确、法律责任界定不清,容易产生法律纠纷,合同的事前
热门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