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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交易司法解释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06 15:54:30 0人浏览

导读:

内幕交易是指内幕人员根据内幕消息买卖证券或者帮助他人,违反了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重影响证券市场功能的发挥。那么内幕交易司法解释?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收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浏览。
内幕交易司法解释
  •   内幕交易是指内幕人员根据内幕消息买卖证券或者帮助他人,违反了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重影响证券市场功能的发挥。同时,内幕交易使证券价格和指数的形成过程失去了时效性和客观性,它使证券价格和指数成为少数人利用内幕消息炒作的结果,法律快车小编带来了内幕交易司法解释,一起来看看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维护证券、期货市场管理秩序,依法惩治证券、期货犯罪,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办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下列人员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的“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

      (一)证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人员;

      (二)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八十五条第十二项规定的人员。

      第二条 具有下列行为的人员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的“...

  •   内幕交易罪的司法解释规定了证券交易成交额、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作为内幕交易犯罪的入罪标准。内幕交易罪是内幕人员在证券、期货的交易中利用了非法持有的内幕信息进行交易构成的。 制定内幕交易罪的司法解释为了维护证券、期货市场管理秩序,依法惩治证券、期货犯罪的犯罪行为。

      一、内幕交易罪的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12〕6号

      (2011年10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9次会议、2012年2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72次会议通过)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1年10月3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9次会议、2012年2月27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7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

  •   买卖合同属于合同法规定的内容,是指出卖人出售标的物的所有权,买方支付价款的协议。那么关于买卖合同,最新买卖合同司法解释是怎么规定的?接下来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最新买卖合同司法解释是怎么规定的”的内容,希望接下来的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第一条 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一方以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其他相关证据,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认定。

      对账确认函、债权确认书等函件、凭证没有记载债权人名称,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以此证明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第二条 当事人签订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忘录等预约合同,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买卖合同,一方不履行订立买卖合同的义务,对方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预约合同并主张...

  •   新三板不同于上市挂牌,新三板是新型的交易方式,很多人还不清楚新三板挂牌的意义。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个人新三板交易的规则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个人新三板交易的规则  (一)基础层、创新层

      提供集合竞价和做市两种交易方式,同时为满足条件的交易提供大宗交易通道。集合竞价股票上午9:30进行第一次撮合交易。之后,基础层集合竞价每小时撮合一次,创新层每10分钟撮合一次。

      在申报价格的时候,集合竞价股票设有涨跌幅限制,跌幅限制比例为50%,涨幅限制比例为100%,终止挂牌后恢复交易的首日不设涨跌幅。

      (二)精选层

      精选层实施开收盘集合竞价,盘中连续竞价的交易机制。交易时间具体如下:

      1、9:15-9:25为开盘集合竞价时间;

      2、9:30-11:30和13:00-14:57为连续竞价时间;

      3、14:57-15:...

  • 一、概念及其构成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是指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人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是证券、期货市场的正常管理秩序和证券、期货投资人的合法利益。证券、期货市场的运用在客观上要求公正而高效的管理秩序。只有如此,证券、期货市场才能健康地发展。作为证券、期货管理制度的内容之一的证券、期货信息保密制度是根据这样一项原则建立的,在证券、期货市场中,所有的投资者对于重要情报都享有同等的权利。在重要情报公之于众之前,掌握这种内幕信息的人员 (内幕人员)不得利用它为自己和其他个人牟利或者避免损失服务;否则,就使其他的证券、期货投资者处于极不公平的位置上。内幕信息交易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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