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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47条的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02 10:49:48 0人浏览

导读:

婚姻法47条是关于隐藏、转移共同财产的规定,那么,婚姻法47条的规定是怎样得呢?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婚姻法47条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全文共分为6章,包括总则、结婚、家庭关系、离婚、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附则,共51条。那么,婚姻法47条的规定是什么样的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了一些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婚姻法解释一关于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好了以上就是关于婚姻法47条的规定了,感谢阅读。

  •   婚姻法47条是关于隐藏、转移共同财产的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婚姻法》

      第四十七条 隐藏、转移共同财产等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 核心内容: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对离婚房产的分割有哪些新的规定?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了离婚时对房产增值部分、婚内房屋赠与的性质、父母出资买房的性质等进行了规定。一、房产增值部分,离婚房产的分割:《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二、婚内房屋赠与,离婚房产的分割:《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该条针对的是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未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与行为。也就是说,未过户的赠与属于不产生效力的赠与,因此,有人要赠与房产的,先过户。三、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房产的分割:《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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