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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02 10:50:26 0人浏览

导读:

婚姻登记,是指恋爱的男女之间,为了实现共同生活的目的,依照法定程序,经国家婚姻登记机关核准,取得结婚证的行为。那么,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带大家一起了解下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
  •   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中规定婚姻登记档案按照年度―婚姻登记性质分类,婚姻登记材料的立卷归档也应遵循相关的原则与方法,婚姻登记主管部门对婚姻登记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并接受同级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收集了全文,一起来看看吧。

      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婚姻登记档案管理,维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婚姻登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婚姻登记档案是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结婚登记、撤销婚姻、离婚登记、补发婚姻登记证的过程中形成的具有凭证作用的各种记录。

      第三条 婚姻登记主管部门对婚姻登记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并接受同级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四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履行下列档案工作职责:

      (一)及时将办理完毕的婚姻登记材料收集、整理、归档;

      (二)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婚姻登...

  • 婚姻登记办法民政部

    (1985年12月31日国务院批准)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为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的实行,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违反婚姻法的行为,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男女双方自愿结婚、离婚或复婚,必须依照本办法进行婚姻登记。依法履行登记的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第三条 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区人民政府、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第四条 男女双方自愿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写明本人出生年月和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的证明。离过婚的申请再婚时,还应持离婚证件。第五条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了解,对符合婚姻法和本办法规定的,应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对不符合婚姻法和本办法...

  • 出国人员婚姻登记管理办法

    1997年5月8日民事发〔1997〕14号发布施行

      第一条 为加强出国人员的婚姻登记管理,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出国人员系指依法出境,在国外合法居留6个月以上未定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第三条 出国人员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指定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和我驻外使、领馆。

      第四条 出国人员中的现役军人、公安人员、武装警察、机要人员和其他掌握国家重要机密的人员不得在我驻外使、领馆和居住国办理婚姻登记。

      第五条 出国人员婚姻登记应符合国家有关婚姻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六条 出国人员在我国境内办理结婚登记,男女双方须共同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出国前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

      出国人员在境外办理结婚登记,男女双方须共同到我驻外使、领...

  • 怎样查询婚姻登记档案

    《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对婚姻登记档案的利用做出了严格的规定。

      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公民查询婚姻登记档案一般情况应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查询。如果婚姻登记档案已经移交到地方国家档案馆,婚姻登记机关应告知当事人,由当事人到档案馆查询。

  •   我和男友都是异地来的,现在想结婚并做登记,但因为工作忙,暂时不想回去.但我在当地已购买了房产,国土资源局有务案,但产权证还没下来,请问我能在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吗?如果可以,具体要准备哪些材料,谢谢!

      律师解答:

      具体可以去咨询当地民政部门结婚登记相关部门。

      相关法律知识:

      结婚登记

      在一些国家中是成立合法婚姻关系的法定程序。在中国,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男女,只有在办理结婚登记以后,其婚姻关系才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国家的承认和保护。关于结婚登记,中国《婚姻登记办法》具体规定,登记时,男女双方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及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本人出生年月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离过婚的申请再婚时,还应持离婚证件。婚姻登记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区人民政府、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登记机关...

  •   核心内容:我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婚姻登记机关需对要求婚姻登记的当事人的证件材料进行审核。当事人有胁迫结婚情形的,该婚姻可撤销。法律快车编辑通过一个案例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婚姻可撤销的情形。

      一、基本案情

      案由:不服不予撤销婚姻登记决定

      2002年2月9日,原告李某某与第三人周某某持双方的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离婚证书、婚前健康检查证明和结婚登记申请书到某区婚姻登记处申请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该区婚姻登记处经审查,双方提供证件完备、齐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关于结婚的规定,准予登记,于当日发给结婚证。

      2003年4月28日,李某某向被告某区民政局提出,周某某在结婚登记时向该区民政局提供的婚姻状况证明不符合法律规定,请求撤销婚姻登记。李某某向某区民政局指出,周某某提交的婚姻状况证明经过涂改,请求被告予以撤销。被告审查后决定不予撤销,并答复原告。某区民政局于20...

  • 法律规定不可以异地办理。结婚登记地必须是户口所在地。可以是男方户籍所在地,也可以是女方户籍所在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 民政部新出台的《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必须提交本人身份证,但有些当事人由于种种原因只能提交临时身份证件,现役军人也不能提交身份证。根据《临时身份证管理暂行规定》,"临时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因此,当申请结婚、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只能提交临时身份证时,登记机关也应为之办理婚姻登记。

  • 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婚姻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提交户口簿,但各地婚姻登记机关普遍反映,很多当事人难以提供户口簿。如个别偏远地区还没有规范的户口簿,许多农村居民的户口簿由乡(镇)公安派出所保管,而乡(镇)公安派出所只给当事人出具户籍证明;有些集体户口的当事人提供不了集体户口册的正本,只能提供复印件,还有些当事人因为家庭干涉无法取得户口簿,不少当事人特别是毕业后尚未落户而要办理结婚登记的大学生等等。   对于以上这些情况,民政部新出台《意见》中都作了相应规定: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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