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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条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07 15:37:17 0人浏览

导读:

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那么医疗保险条例?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带大家一起了解下。
医疗保险条例
  •   医疗保险是为了保障在遇到生病治疗情况下,减轻医疗费用负担的一个险种。那么关于医疗保险条例不知道大家了解吗。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了《医疗保险条例》全文,大家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城镇从业人员的基本医疗,合理利用医疗资源,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城镇下列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必须按照本条例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一)企业及其从业人员;

      (二)机关、事业单位、中介机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

      (三)部队所属用人单位及其无军籍的从业人员。

      上述单位的退休人员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建立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个人医疗帐户(以下简称个人帐户)与基本医疗统筹基金(以下简称统筹基金)支付相结合的制度。

      个人帐户的所有权属于个人。统筹基金的所有权属于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全体人员。

      第四...

  • 在我国一般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其所在公司都是会为其购买相关的五险一金的,而五险一金的缴纳也是有着缴纳的年限要求的,只要交满了规定年限,才能够享受其保障,那么今天一起来看看养老保险可不可以补交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一、养老保险可不可以补交养老保险可以补缴。《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二、养老保险中断有什么影响医保中断缴费后会影响你享受到福利待遇,但不会损失你个人账户的余额;但许多小伙伴都不知道养老保险中断缴费后到底有些什么后果。相比起医保要去的连续缴纳来说,养老保险中断后并没有太大的后果。跟医保不同,养老保...
  • 医疗保险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城镇从业人员的基本医疗,合理利用医疗资源,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城镇下列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必须按照本条例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一)企业及其从业人员;

      (二)机关、事业单位、中介机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

      (三)部队所属用人单位及其无军籍的从业人员。

      上述单位的退休人员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建立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个人医疗帐户(以下简称个人帐户)与基本医疗统筹基金(以下简称统筹基金)支付相结合的制度。

      个人帐户的所有权属于个人。统筹基金的所有权属于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全体人员。

      第四条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双方共同负担。

      第五条基本医疗保险原则上以市、县、自治县为统筹单位,实行属地化管理。

      第六条基本医疗保险费由本省地方税务机关(以下简称征收机关)征缴。

      ...

  •   一、参保范围

      参保人员为具有本市户籍的下列人员

      (一)、农村居民:指具有本市农村户籍的全体居民。(二)、城镇非从业居民:具有本市非农业户籍的下列人员。在本市所属各类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普通中小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特殊教育学校等全日制学校就读的非在职学生和幼儿园、托儿所、保育院的儿童,以及其他未成年(含新生婴儿);(三)、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人员:是指城镇非从业居民中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0周岁未就业、灵活就业并且尚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成年居民。

      在本市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就读的非本市户籍全日制在校学生,港、澳、台和外国籍学生、儿童,以及具有本市蓝印户籍的人员,凡未参加户籍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可参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补助

      学生儿童:个人缴费50元,政府补贴50元。成年居民:分三档缴费,个人自愿选择。

      特...

  • 城镇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调整了  一年内多次住院的起付标准依次降低100元  本报讯 (李 英 记者 王维) 4月29日,我市城镇居民医保一个自然年度多次住院起付标准计算办法出台。根据《遂宁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参保人一个自然年度多次住院的起付标准依次降低100元。但市内三级医院不得低于350元、二级医院不得低于200元、一级医院不得低于100元、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得低于50元、市外定点医院不得低于600元。各种恶性肿瘤、肾功能衰竭、肾移植术后的病人一个自然年度住院只计一次起付费。

  •   我们知道职工在医疗期内,是可以享受医疗期的待遇的。那么,医疗保险医疗期的待遇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工人职员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连续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者,按下列标准支付病伤假期工资:本企业工龄不满2年者,为本人工资60%;已满2年不满4年者,为本人工资70%;已满4年不满6年者,为本人工资80%;已满6年不满8年者,为本人工资90%;已满8年及8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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