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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开具日期起可以认证并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发票认证的时间有变化,从开始的90天,到后来的180天内认证完成即可进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现在增值税发票的认证时间是360天。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根据国税局2017年第11公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发票如果是在2017年7月1日之后开具的,那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期限是360天,而在2017年6月30 日之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则还是按照原来的管理办法,只有180天的认证期限。
发票开具日期起360天之内认证,可以抵扣进项税,当期够抵扣不完的,可以留抵。留抵没有期限规定,只要企业持续经营,就能在以后各期抵扣,如果企业清算、注销,要将没有抵扣完的留抵额做进项税额转出。
通过实现增值税发票网上认证,给公司带来了便利,可以及时地发现所取得的发票是真是假,同时,可以在认证过程中对因为发票不清造成不能认证通过的地方进行人为...
在日常生活中,大多数人在外面进行了相关的消费之后,店家都是会为其开具相关消费的发票的,而发票中又有一类增值税发票,而对于此类发票的相关手续也是有着时效的,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增值税发票认证期限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吧!
一、增值税发票认证期限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
二、增值税发票认证是什么1、增值税发票认证是指通过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对增值税发票所包含的数据...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那么,增值税发票认证期限是多久?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第十条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
核心内容:增值税发票与普通发票有何区别?取得发票的纳税人可不可以依法抵扣购货进项税额。它们还在发票的印制要求,发票使用的主体,发票的内容,发票的联次不同。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增值税发票与普通发票的区别。
增值税发票和普通发票的区别
增值税专用发票与增值税普通发票(俗称:普通发票)的区别在于:取得发票的纳税人是否可以依法抵扣购货进项税额。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货方可以凭抵扣联,依法申报认证抵扣进项税额,而普通发票,购货方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1、发票的印制要求不同
根据新的《税收征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未经前款规定的税务机关指定,不得印制发票。
2、发票使用的主体不同
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只能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小规模...
发票开具日期起可以认证并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发票认证的时间有变化,从开始的90天,到后来的180天内认证完成即可进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现在增值税发票的认证时间是360天。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根据国税局2017年第11公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发票如果是在2017年7月1日之后开具的,那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期限是360天,而在2017年6月30 日之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则还是按照原来的管理办法,只有180天的认证期限。
发票开具日期起360天之内认证,可以抵扣进项税,当期够抵扣不完的,可以留抵。留抵没有期限规定,只要企业持续经营,就能在以后各期抵扣,如果企业清算、注销,要将没有抵扣完的留抵额做进项税额转出。
通过实现增值税发票网上认证,给公司带来了便利,可以及时地发现所取得的发票是真是假,同时,可以在认证过程中对因为发票不清造成不能认证通过的地方进行人为...
在日常的生活中,我们或许会经常接触到关于增值税发票的开具问题,其中,可能大部分人不清楚增值税发票认证和抵扣也是有期限的。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增值税发票认证期限以及抵扣期限是多久?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增值税发票认证期限以及抵扣期限是多久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在发票开具日期起180天之内认证,可以抵扣进项税,当期够抵扣不完的,可以留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7号)规定: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证通过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认证通过的当月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并申报抵扣,否则...
问题:我想问一下土地增值税的纳税地点是怎样规定的?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纳税人应当自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税务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土地增值税。
《细则》第十七条规定:条例第十条所称的房地产所在地,是指房地产的座落地。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座落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地区的,应按房地产所在地分别申报纳税。
提示:如果转让的房地产同在一个城市(如:长春市)应向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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