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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优惠政策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08 11:22:01 0人浏览

导读:

根据《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CRPD第一条宗旨:释义为残疾人即肢体、语言、听力、精神、智力或多重存在长期缺损的人,这些缺损与各种障碍相互作用,或可阻碍残疾人与健全人一样在平等的基础上充分和切实地参与社会。那么残疾人优惠政策有哪些?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准备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浏览。
残疾人优惠政策有哪些
  •   根据《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CRPD第一条宗旨:释义为残疾人包括肢体、精神、智力或感官有长期损伤的人,这些损伤与各种障碍相互作用,可能阻碍残疾人在与他人平等的基础上充分和切实地参与社会。在我国残疾人也有相应的优惠政策,和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残疾人持残疾证可享受的优惠政策:

      1.免费参观

      可以免费进入博物馆、旅游景点、景区等公共场所,大型商业活动、体育比赛除外。

      场所内政府定价、管理的缆车、游园车等费用减半!

      2.出行免费

      盲人、一级肢体残疾的可免费乘坐室内公交车、地铁、轮渡等交通工具(各地的政策略有差异)。公共停车场免收残疾人停车费。

      3.生活服务

      家庭安装的有线电视维护费,给与优惠。

      安装电话、水、燃气只收取工本费。

      4.生活保障

      城乡贫困残疾人家庭优先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在原有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基础上,提高20%的金额比例。

       5.医疗保障

     ...

  • 残疾人开公司优惠政策有:一是对申请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有关部门应当优先核发营业执照;二是国家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免除行政事业性收费;三是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依法给予税收优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对安排残疾人就业达到、超过规定比例或者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和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依法给予税收优惠,并在生产、经营、技术、资金、物资、场地等方面给予扶持。国家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免除行政事业性收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确定适合残疾人生产、经营的产品、项目,优先安排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并根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生产特点确定某些产品由其专产。对从事各类生产劳动的农村残疾人,有关部门应当在生产服务、技术指导、农用物资供应、农副产品购销和信贷等方面,给予帮助。
  • 残疾人办理营业执照优惠政策有:国家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免除行政事业性收费。对申请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有关部门应当优先核发营业执照。并且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依法给予税收优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对安排残疾人就业达到、超过规定比例或者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和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依法给予税收优惠,并在生产、经营、技术、资金、物资、场地等方面给予扶持。国家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免除行政事业性收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确定适合残疾人生产、经营的产品、项目,优先安排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并根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生产特点确定某些产品由其专产。对从事各类生产劳动的农村残疾人,有关部门应当在生产服务、技术指导、农用物资供应、农副产品购销和信贷等方面,给予帮助。
  •   根据《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CRPD第一条宗旨:释义为残疾人包括肢体、精神、智力或感官有长期损伤的人,这些损伤与各种障碍相互作用,可能阻碍残疾人在与他人平等的基础上充分和切实地参与社会。在我国残疾人也有相应的优惠政策,和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残疾人持残疾证可享受的优惠政策:

      1.免费参观

      可以免费进入博物馆、旅游景点、景区等公共场所,大型商业活动、体育比赛除外。

      场所内政府定价、管理的缆车、游园车等费用减半!

      2.出行免费

      盲人、一级肢体残疾的可免费乘坐室内公交车、地铁、轮渡等交通工具(各地的政策略有差异)。公共停车场免收残疾人停车费。

      3.生活服务

      家庭安装的有线电视维护费,给与优惠。

      安装电话、水、燃气只收取工本费。

      4.生活保障

      城乡贫困残疾人家庭优先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在原有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基础上,提高20%的金额比例。

       5.医疗保障

     ...

  • 残疾人开公司优惠政策有:一是对申请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有关部门应当优先核发营业执照;二是国家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免除行政事业性收费;三是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依法给予税收优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对安排残疾人就业达到、超过规定比例或者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和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依法给予税收优惠,并在生产、经营、技术、资金、物资、场地等方面给予扶持。国家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免除行政事业性收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确定适合残疾人生产、经营的产品、项目,优先安排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并根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生产特点确定某些产品由其专产。对从事各类生产劳动的农村残疾人,有关部门应当在生产服务、技术指导、农用物资供应、农副产品购销和信贷等方面,给予帮助。
  •   1、残疾人的所得,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注意:是减征不是免征,要申请当地地方税务局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

      2、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

      3、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实行由税务机关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的办法。(财税[2007]92号)

      4、单位支付给残疾人的实际工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并可按支付给残疾人实际工资的100%加计扣除。(财税[2007]92号)

      5、国家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免除行政事业性收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六条)

       6、国家鼓励扶持残疾人自主择业、自主创业。对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的,应当依法给予税收优惠,有关部门应当在经营场地等方面给予照顾,并按照规定免收管 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   1、据营业税法规定: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取得的营业收入,3年内免征营业税。

      另外根据财税[2002]208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下岗失业人员(含国有企业的下岗职工;国有企业失业人员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并且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其他失业人员)再就业的自2003年1月1日起至2005年12月31日止提高营业税的起征点:将按期纳税的起征点幅度有现行每月销售额200-800元提高到1000-5000元;将按次纳税的起征点由现行每次(日)营业额50元提高到每次(日)营业额100元。

      对于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

  • 一、 业务概述

      残疾人个人、单位批量进口残疾人专用品以及福利、康复机构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残疾人专用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残疾人个人和单位批量进口残疾人个人专用品的免税范围为:

      1. 假肢及其零部件;

      2. 假眼;

      3. 假鼻;

      4. 内脏托带;

      5. 矫形器;

      6. 矫形鞋;

      7. 非机动助行器;

      8. 代步工具(不包括汽车、摩托车);

      9. 辅助器具:移动用辅助器具、翻身用辅助器具、升降用辅助器具;

      10. 生活自助具:包括残疾人专用服装、安全防护辅助器具、穿换衣服的辅助器具、画图和书写辅助器具、日常生活用辅助器具;

      11. 专用卫生用品;

      12. 视力残疾者用的盲杖;

      13. 导盲镜;

      14. 助视器;

      15. 盲人阅读器;

      16. 语言、听力残疾者的语言训练器;

      17. 智力残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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