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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死亡债务如何追讨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08 14:51:32 0人浏览

导读:

人这一生总是免不了发生各种意外,轻则霉运连连,重则失去生命。很多时候,一个人死亡之后,其债权人都不知道该如何追讨债务。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将为大家解答债务人死亡债务如何追讨这个问题。
债务人死亡债务如何追讨
  •   人这一生总是免不了发生各种意外,轻则霉运连连,重则失去生命。很多时候,一个人死亡之后,其债权人都不知道该如何追讨债务。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将为大家解答债务人死亡债务如何追讨这个问题。

      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可以向继承其财产的人进行债务追讨。如果没有人继承或者无财产可继承,债务消亡。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十二条规定:“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

  • 债务人死亡债务的处理:债务人死亡的,由债务人的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也就是借款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   随着经济的发展,债权债务在生活中越来越常见,涉及的金额也越来越大。在日常的债权债务关系中,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即债务人,在其偿还的义务履行期间死亡,那么,债务人死亡该如何处理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一、债务人死亡债务如何处理

      1、向死者的配偶追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六条 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债务人的配偶是否承担债务要根据该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来确定。如果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债务人去世后,债务人的配偶应当承担债务的履行。

      判断是否夫妻共同债务的标准,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综合判断:

      ① 该债务是否发生在夫妻关系的存续期间,若不是,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② 债务人产生债务的原因或借债的目的是否为了夫妻共同生...

  • 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 不损害债权人的利益的情况下可以允许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反之不行。在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对偿还利息进行约定,没有约定应当以实际借款期间计算利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条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六百七十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   人这一生总是免不了发生各种意外,轻则霉运连连,重则失去生命。很多时候,一个人死亡之后,其债权人都不知道该如何追讨债务。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将为大家解答债务人死亡债务如何追讨这个问题。

      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可以向继承其财产的人进行债务追讨。如果没有人继承或者无财产可继承,债务消亡。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十二条规定:“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

  • 债务人可以部分履行债务,但是该部分履行不能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否则债权人有权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一、二款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五百三十一条规定,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是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一、二款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五百三十一条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是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   在日常生活中,债务人与债权人会签订合同,合同法中规定债务人必须履行合同法中应履行的债务,作为债务人应履行债务。可是也会发生合同债务人死亡的情况。那么,作为当事人需要了解一下合同债务人死亡债务由谁来承担。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合同债务人死亡后债务人的债务承担的内容如下:

      一、合同债务人死亡后的债务可以向死者的配偶追偿

      我们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六条,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合同债务人的配偶是否承担合同债务要根据该合同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来确定。如果该合同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合同债务人去世后,合同债务人的配偶应当承担合同债务的履行。

      判断该合同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标准如下:

      (一)该合同债务是否发生在夫妻关系的存续期间;

      若该合同债务不是发生在...

  •   在企业界“客户是上帝”这一句格言得到了商家的一致赞同。我们不否认客户是企业创造利润的源泉,但是,当您的企业在财务上出现了呆帐、坏帐时,您还认为“客户是上帝”吗?显然,企业在进行经营的同时,不仅要识别客户的优良,同时对不良客户引起的财务问题还要进行科学的管理和分析,最大限度地避免企业的损失。

      商帐管理的英文为“Debt Collection”,译为“商帐追收”。商帐管理业务与赊销活动密切相关,从而使商帐管理成为企业必要的管理手段之一。那么,如何成功的收回企业的欠款呢?这里,笔者从债务的追讨方式与影响欠款成功追回的因素方面进行阐述。

      目前,企业主要采用三种方式对债务进行追收。一是企业内部人员催收;二是委托法律部门;三是委托专业的商帐管理机构。

      项目企业内部处理法律诉讼专业的商帐管理公司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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