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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的适用情形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08 14:26:03 0人浏览

导读: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那么,法定继承的适用情形有哪些呢?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中详细介绍。
法定继承的适用情形有哪些
  •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法定继承是主要的继承方式。那么法定继承的适用情形有哪些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1、被继承人生前未与他人订立遗赠扶养协议,或虽订立遗赠扶养协议,但只处分了部分遗产,或协议已失去法律效力的。

      2、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遗赠,或虽立遗嘱、遗赠,但只处分了部分遗产,或所立遗嘱、遗赠无效或部分无效的。

      3、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

      4、遗嘱继承人放弃遗嘱继承或受遗赠人放弃受领遗赠的。

      5、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受遗赠人丧失遗赠受领权的。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关法定继承的适用情形有哪些的相关内容。

  • 法定继承的情形有:

    1、有遗嘱未处分的财产;

    2、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有放弃受遗赠的;

    3、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4、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5、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   在继承法当中,法定继承的法律效力是最大的。效力优先于其他继承,因为这是法律根据习俗以及其他事项所作出的规定。那么,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分别适用的情形是怎么样的呢?我相信你一定会对此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法律快车的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有关于此的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分别适用的情形

      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

      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并且遗嘱合法有效;

      2、立遗嘱人死亡;

      3、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4、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同时也未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1、被继承人生前未与他人订立遗赠扶养协议,或虽订立遗赠扶养协议,但只处分了部分遗产,或协议已失去法律效力的。

      2、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遗赠,或虽立遗嘱、遗赠,但只处分了部分遗产,或...

  •   法定继承是指在没有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无效的情况下,继承人根据法律确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以及遗产分配的原则,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方式。

      法定继承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法定继承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继承份额以及遗产分配原则都由法律明确规定,具有强制性。

      2.法定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存在一定的人身关系。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人与被继承人间存在一定血缘关系、婚姻关系或扶养关系是法定继承发生的依据。

      3.法定继承是对遗嘱继承的补充和限制。限制指的是遗嘱继承人必须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选择;补充则是指在没有遗嘱或遗嘱无效的情况下才适用法定继承。

  •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法定继承是主要的继承方式。那么法定继承的适用情形有哪些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1、被继承人生前未与他人订立遗赠扶养协议,或虽订立遗赠扶养协议,但只处分了部分遗产,或协议已失去法律效力的。

      2、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遗赠,或虽立遗嘱、遗赠,但只处分了部分遗产,或所立遗嘱、遗赠无效或部分无效的。

      3、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

      4、遗嘱继承人放弃遗嘱继承或受遗赠人放弃受领遗赠的。

      5、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受遗赠人丧失遗赠受领权的。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关法定继承的适用情形有哪些的相关内容。

  •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死亡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法律制度。在代位继承中,已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称为被代位继承人;代替被代位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人,称为代位继承人,如孙子女代替已故的父母继承祖父母的遗产。《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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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位继承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代位继承必须是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也就是子女必须先于父母死亡。

      2、有代位继承权的人仅限于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并且不受辈份的限制,孙子女(外孙子...

  • 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有:1.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2.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3.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4.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等。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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