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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考验期满会怎么处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09 10:44:01 0人浏览

导读: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缓刑是对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符合一定条件实行的制度。那么缓刑考验期满会怎么处理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缓刑考验期满会怎么处理
  •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缓刑是对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符合一定条件实行的制度。那么缓刑考验期满会怎么处理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缓刑不是我国一种刑种,而是刑罚具体适用上的一项制度。所谓缓刑,指的是人民法院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再犯罪危险以及对居住社区的影响,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其刑罚执行的制度。

      根据上述的定义可知,缓刑并不意味着就永远不执行刑罚了,而是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如果宣告缓刑后,该犯罪分子仍没有悔改,或者对所居住社区有恶劣的影响,都有可能收归监狱执行。被宣告缓刑并不意味着可以无条件地回归自由,相反,缓刑的设置实质上是附条件地暂缓执行刑罚。

      基于此,我国刑法中对缓刑设置了一定的考验期。只有在缓刑考验期间,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认真遵守一定的规范,并积极参与社区矫正,方能最终获得好的结...

  • 缓刑考验期满的后果:考验期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没有重新犯罪或者被发现漏罪,则原判的刑罚不再执行,相关机关予以公开宣告。考验期限内,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犯新罪或者漏罪,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法律依据:《刑法》 第七十七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   在刑事案件中,缓刑是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那么缓刑考验期满会怎么样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根据我国《刑法》第76条的规定,缓刑考验期满后有三种情况:

      1、考验期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没有重新犯罪或者被发现漏罪,则原判的刑罚不再执行,相关机关予以公开宣告。

      2、考验期限内,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3、在考验期限内,如果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关缓刑考验期满会怎么样的相关内容。

  • 裁判要旨

    被告人前罪所宣告的缓刑考验期在发现漏罪的二审审理期间届满,应当认定属于在缓刑考验期满后才发现漏罪的情形。对于缓刑考验期满才发现漏罪的,刑法没有作为撤销缓刑的条件,不应撤销缓刑并实行数罪并罚;如果构成累犯,可以按照累犯罚则处理。

    案情

      王伟良于2004年2月采用虚假担保方式,申领了1张卡号为4518100350812553的中国工商银行牡丹贷记卡。同年3月至4月间王伟良在没有收入来源、无还款能力的情况下透支5630元,工商银行自2004年7月起对王伟良多次催讨,王伟良仍未归还。

      2005年2月3日,王伟良因涉嫌票据诈骗罪被刑事拘留。2月23日,王伟良向公安机关人员交代了自己透支工商银行信用卡5000余元的事实,公安机关对此信用卡透支事实未予立案。5月18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票据诈骗罪判处王伟良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罚金2万元。

      2007年10月30...

  • 缓刑考验期满发现漏罪的处理: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漏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按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

  •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缓刑是对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符合一定条件实行的制度。那么缓刑考验期满会怎么处理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缓刑不是我国一种刑种,而是刑罚具体适用上的一项制度。所谓缓刑,指的是人民法院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再犯罪危险以及对居住社区的影响,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其刑罚执行的制度。

      根据上述的定义可知,缓刑并不意味着就永远不执行刑罚了,而是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如果宣告缓刑后,该犯罪分子仍没有悔改,或者对所居住社区有恶劣的影响,都有可能收归监狱执行。被宣告缓刑并不意味着可以无条件地回归自由,相反,缓刑的设置实质上是附条件地暂缓执行刑罚。

      基于此,我国刑法中对缓刑设置了一定的考验期。只有在缓刑考验期间,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认真遵守一定的规范,并积极参与社区矫正,方能最终获得好的结...

  • 缓刑考验期间漏罪的处理: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法律依据:《刑法》 第七十七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 缓刑期满后办理的程序有: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社区矫正人员矫正期满,司法所应当组织解除社区矫正宣告。宣告由司法所工作人员主持,按照规定程序公开进行。应当向社区矫正人员发放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法律依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第三十条社区矫正人员矫正期满,司法所应当组织解除社区矫正宣告。宣告由司法所工作人员主持,按照规定程序公开进行。司法所应当针对社区矫正人员不同情况,通知有关部门、村(居)民委员会、群众代表、社区矫正人员所在单位、社区矫正人员的家庭成员或者监护人、保证人参加宣告。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向社区矫正人员发放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并书面通知决定机关,同时抄送县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人员刑期届满的,由监狱、看守所依法为其办理刑满释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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