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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需要哪些证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12 13:56:48 0人浏览

导读:

在城市化建设的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占用土地和人们的房屋,因此国家对房屋拆迁行为进行了严格的法律规定。那么房屋拆迁需要哪些证件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房屋拆迁需要哪些证件
  •   在城市化建设的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占用土地和人们的房屋,因此国家对房屋拆迁行为进行了严格的法律规定。那么房屋拆迁需要哪些证件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房屋拆迁需要哪些证件:

      房屋拆迁首先相关拆迁文件要齐全,包括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款证明等。此外,房屋拆迁还需要有《拆迁许可证》,拆迁公告(现公布)。

      此外,根据相关条例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过科学论证。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关房屋拆迁需要哪些证件的相关内容。

  • (1)、文件齐全。(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款证明等;)

    (2)、发放《拆迁许可证》,拆迁公告(现公布)。(30日内进行审查,颁发拆迁许可证。)

    (3)、拆迁人委托评估[发送评估报告及通知(5日)]。(评估委员会由三名以上国家注册的房地产估价师组成。)

    (4)、根据辽宁省改办发[2000]39号文件有关规定结合市场确定附属物价格。

    (5)、制定拆迁补偿细则。(货币补偿和回迁安置两种)

    (6)、做好宣传/讲解政策。(国务院305号令和辽宁省145号)

    (7)、与被拆迁人反复协商,做工作。

    (8)、签定拆迁补偿协议。

    (9)、对未达成协议的,由当事人一方申请行政裁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裁决申请书;法定代...

  •   房屋拆迁需要办理的证件

      (1)、文件齐全。(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款证明等;)

      (2)、发放《拆迁许可证》,拆迁公告(现公布)。(30日内进行审查,颁发拆迁许可证。)

      (3)、拆迁人委托评估[发送评估报告及通知(5日)].(评估委员会由三名以上国家注册的房地产估价师组成。)

      (4)、根据辽宁省改办发[2000]39号文件有关规定结合市场确定附属物价格。

      (5)、制定拆迁补偿细则。(货币补偿和回迁安置两种)

      (6)、做好宣传/讲解政策。(国务院305号令和辽宁省145号)

      (7)、与被拆迁人反复协商,做工作。

      (8)、签定拆迁补偿协议。

      (9)、对未达成协议的,由当事人一方申请行政裁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裁决申请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拆迁房屋权属...

  • 拆迁非居住房屋,拆迁人应当补偿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下列费用:?

    1 按国家和当地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

    2 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

    3 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的适当补偿。这里的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的适当补偿,是指拆迁非居住房屋中用于生产、经营的房屋,由拆迁人给予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的适当补偿。补偿标准按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计算,由拆迁当事人协商确定。

  •   拆迁首先要解决的是安置补偿的问题,拆迁户才会允许拆迁。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介绍拆迁安置补偿程序有哪些步骤的法律知识。

      一、进行摸底调查

      1、征收项目正式启动后,由房屋征收部门对被征收区域进行摸底调查,向被征收人发放以下四种文件: 《拟征收告知书》、《入户调查登记表》、《评估机构选定表》、《评估机构名录》。

      2、征收房屋必须要履行公示程序,这是对被征收人知情权和参与权的尊重。《拟征收告知书》内容包括征收目的;征收范围;选择评估机构的权利等。

      二、选定评估机构

      1、由被征收人依据《评估机构名录》填写《评估机构选定表》,选定被征收房屋的评估机构, 被征收人应当在拟征收告知书发布之日起15日内,依据《评估机构名录》自行协商并按多数人(50%以上)的意见确定评估机构

      2、上述期...

  •   在日常生活中,每个人都只对自己感兴趣的知识有浏览的意愿;但是有些常识你也应该知道了解,否则当事情发生的时候,你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那么关于城市房屋拆迁的基本常识有哪些呢,相关的法律法规又是怎么确定的,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来看看吧!

      一、城市房屋拆迁的基本常识有哪些

      房屋拆迁活动的分类

      1、按土地性质分:可分为集体土地上农村征地房屋拆迁、国有土地上城市房屋拆迁;

      农村征地房屋拆迁的主管部门是市国土资源局;城市房屋拆迁的主管部门是市建设局(市拆迁办)。

      2、按项目性质分:可分为市政道路拆迁,房地产开发拆迁,社会事业拆迁,工业项目拆迁等。

      二、目前城市房屋拆迁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305号令)

      2、《江苏省城市房屋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省人大2002年24号公告)

      3、《淮安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淮政发[2004]42号)

      4...

  • 随着时代发展,很多生活在农村里的人都希望拆迁能获得很多补偿,住上新的房子;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2020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2020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农房拆迁补偿的组成包括房屋补偿、院内土地补偿、院外小菜地补偿、装饰装潢补偿、地上(下)附着物补偿、异地安置补助费、搬家费、搬迁奖,补偿具体情况如下(各地补偿金额不同,以地方公布金额为准):①对房子本身的补偿:草房每平方1900元;砖瓦房每平方2400元;捣制或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2800元;楼房(两层以上)每平方3300元。②院内土地补偿:对宅基地院内的土地补偿。③院外小菜地补偿:对宅基地院外小菜地的补偿。④装饰装潢补偿:吊顶、地板、门窗、墙纸、墙砖、吊灯、马桶、灶台等。⑤地上(下)附着物补偿:禽舍、水井、地坪、院墙、院内花草树木、空调、水电表移装、铝...
  • 一、农村土地征地补偿程序是怎样的?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2、开展实地调查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和证据保全。3、确认调查结果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在调查确认中,对拒不在调查表中签字确认的,由被征地所在乡(镇)、村、组有关人员签字见证调查结果,也可以采用照相、摄像等取证方式,并将结果予以公证,作为实施征地补偿的依据。4.告知听证权利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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