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刑法> 法院强制执行法人跑了怎么办

法院强制执行法人跑了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12 17:05:40 0人浏览

导读:

有的人,向他人借钱之后无论如何协商都不愿意偿还,最终导致上诉法院才愿意服软。但也存在一些人,及时法院判决还钱也不愿意还,甚至利用逃跑来躲避强制执行。今天法律快车要为大家讲解的就是法院强制执行法人跑了怎么办这个问题。
法院强制执行法人跑了怎么办
  •   有的人,向他人借钱之后无论如何协商都不愿意偿还,最终导致上诉法院才愿意服软。但也存在一些人,及时法院判决还钱也不愿意还,甚至利用逃跑来躲避强制执行。今天法律快车要为大家讲解的就是法院强制执行法人跑了怎么办这个问题。

      法院强制执行法人跑了怎么办呢?按法律规定,法院强制执行法人跑了可以积极去查找被法人的有没有其他财产,如果有的话,你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

  •   如果不履行人民法院判决的,人民法院是有强制执行的权力的,那遇见强制执行债务人跑了怎么办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疑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第一条途径: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我国《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第二条途径: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

  •   一般来说,移交到执行局进行办理的案件,都是经过了法院一审审结的案件,而有些案件的被执行人在被执行的时候,就会对法院的强制执行行为不服,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服怎么办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一、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服怎么办

      对执行裁定书不服,可以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二、法院执行方式有哪些

      法院强制执行是法院根据法律判决结果对被告人采取的强制行为。针对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可采取冻结、划拨存款、提留;...

  •   一般在申请强制执行后,若是被执行人没有其他财产可以执行,法院会直接执行房产。那么,法院如何强制执行房产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执行流程:

      第一、在判决书生效后,债权人向法院递交强制执行申请书,进行执行立案。

      第二、进入执行 程序后,法院会将涉案房产在法院网及房产所在地进行拍卖公告。

      第三、在规定的时间在网上进行拍卖,拍卖所得扣除相关费用和执行费就转交给债权人了。

      执行时应当保留被执行人生活必须品,如被执行人只有一处房产,要看房产的价值的大小,如价值很大,如高档住房,就有可能将房产进行拍卖保留。留下部分拍卖款给被执行人,保证当地平均住房面积与水平,实际上就大房换小房。同时如该房产是抵押给银行的就不受此限制,拍卖款不必保留。

  • 权利人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之后,法院会对被执行人的财产,如银行存款、汽车、不动产等财产进行调查,一旦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会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的措施。

    如果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没有财产或者没有足额的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会依职权主动将被执行人纳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并采取限制消费的措施,即被执行人将在乘坐交通工具、进入高档场所消费、购买不动产、旅游度假等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方面受到限制。

    在法院的第一次调查和执行工作完成后,会向申请人出具《执行情况告知书》,告知申请人法院的第一次执行情况,并在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供继续执行时告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并不意味着被执行人的义务就此终结,当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向法院提交财产线索即可申请恢复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

  •   大多数被告在法院下发判决之后,即使内心再不愿意,也会遵循判决去执行。但有时候会出现一种特殊情况,就是确实没有钱执行。那么,法院强制执行对方没钱怎么办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偿还能力,也没有其他第三人可以代为履行的,执行申请人可以在将来发现被执行人财产时随时申请执行,并且不受执行时效的限制。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五百一十七条 债权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请求人民法院继续执行的,不受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以上就是对法院强制执行对方没钱怎么办的回答,谢谢阅读!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