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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13 09:02:36 0人浏览

导读:

交通事故的赔偿有哪些项目在不同的人心里有着不一样的标准,人们往往只会关注到肉眼能看见的损失赔偿,而忽略了其他。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将为大家解答交通事故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这个问题。
交通事故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
  •   交通事故的赔偿有哪些项目在不同的人心里有着不一样的标准,人们往往只会关注到肉眼能看见的损失赔偿,而忽略了其他。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将为大家解答交通事故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这个问题。

      1、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2、致残赔偿项目和标准: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3、死亡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1中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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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的发生不仅是在相应的工作岗位,还有的就是在上下班的路途中发生的伤亡也是算作工伤的,对于工伤也就是有着相应的赔偿的。下面就为大家带来交通事故工伤赔偿顺序是怎样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一、交通事故工伤赔偿顺序是怎样因交通事故而导致的工伤事故在赔偿责任上属于民事侵权赔偿责任与工伤保险赔偿责任相竞合。此时,受害人同时处于两个法律关系之中:一方面由于侵权人的侵权行为使受害人与行为人之间形成了侵权民事法律关系;另一方面劳动者所受的人身伤害符合工伤赔偿给付条件而与用人单位形成工伤赔偿法律关系。那么,受害人在依《工伤保险条例》主张工伤赔偿的同时可否依据《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等民事法律法规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对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常发生争议,法律未给予明确规定,各地的做法也大相径庭,经常出现相同情况不同对待的局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 我们买了车以后,有些保险是国家规定必须购买的,有些商业保险是车主可以自主选择的,如果发生交通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话,是可以请求保险公司在承包的范围内进行赔偿的。那么交通事故赔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交通事故赔偿事项有哪些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中,应注意以下事项:1、保护好现场,及时报警。2、保管好医药费等单据、病历、诊断证明。3、及时做伤残鉴定及财务损失评估。4、及时申请调解。5、注意向法院起诉的诉讼时效。6、起诉时要注意申请诉讼保全。7、怠于赔偿的要及时申请强制执行。二、交通事故赔偿的流程1、当事人立即将事故车辆移至不...
  • 关于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比例的问题,发生交通事故不必然可以认定为工伤,只有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可以认定为工伤。

    而工伤赔偿的比例,需要根据受伤职工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生活自理障碍程度、住院时间、停工留薪期、职工的工资、职工的家属人数等多种因素才能确定。并且,每个省的标准不一样,赔偿的数额也不一样。职工认定为工伤后,职工或者近亲属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赔偿即可,如果对工伤赔偿的数额不满意,可以起诉到人民法院。

    需要注意的是,职工因交通事故导致工伤,侵权人已经对职工或者近亲属赔偿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以此为由拒绝向职工或者近亲属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但侵权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

  •   随着汽车的数量越来越多,员工很容易在上下班的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那么交通事故工伤双重赔偿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1)属于发生的医疗费、康复费、辅助器具配置更换费等费用项目的,只能按实际发生金额给付,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付的,不能重复给付;若其赔付金额低于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水平的,属参保职工的,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至规定标准;

      (2)属于住院伙食补助费、就医交通住宿费、停工留薪期工资和护理费项目,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付的,不能重复给付;若其赔付金额低于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水平的,应当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至规定标准;

      (3)属于赔偿性的待遇项目,只要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对赔偿待遇项目没有作出竞合规定的,应依法按规定赔偿相应的待遇项目。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关交通事故工伤双重赔偿的相关内容。

  •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每年在全国发生的交通事故有许多。因交通事故发生的纠纷由数不胜数,但是诉讼费用是有一个唯一的标准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交通事故诉讼费标准是怎样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交通事故诉讼费标准是怎样的

      1、财产案件:1千至5万的收费率4%,再加10元;超5万至10万的收费率3%,再加510元;超10万至20万的收费率2%,再加1510元;超20万至50万的收费率1.5%,再加2510元;超50万至100万的收费率1%,再加5010元;100万以上的收费率0.5%,再加10010元。

      2、申请财产保全:1千元至10万元的收费率1%,再加20元;10万元以上的收费率0.5%,再加520元。

      3、申请执行案件:1万元至50万元的收费率0.5%;50万元以上的收费率0.1%,再加2000元。执行案件在立案时不预收执行费。

      4、第二审人民法院...

  •   当职工发生事故受到伤害后,作为用人单位也好,受伤职工也好,除了积极治疗外,还要申请工伤认定进行后续的赔偿。工伤赔偿是根据伤残程度来确认赔偿金额的。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有关交通事故工伤赔付比例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一、交通事故工伤赔付比例

      (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费后应当予以偿还。

      (2) 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者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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