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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欠债是否要用夫妻共同财产还款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13 09:40:56 0人浏览

导读:

现在社会欠债已经是一种常态,尤其是成家立业之后,用钱的地方将会更多,除了有钱人家,基本多多少少都会在婚后报复一些债务。那么,一方欠债是否要用夫妻共同财产还款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一方欠债是否要用夫妻共同财产还款
  •   现在社会欠债已经是一种常态,尤其是成家立业之后,用钱的地方将会更多,除了有钱人家,基本多多少少都会在婚后报复一些债务。那么,一方欠债是否要用夫妻共同财产还款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夫妻在婚内形成的债务,往往多是以一方个人名义进行的,但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与个人债务在性质上是完全不同的。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既有可能形成夫妻之个人债务,也有可能形成夫妻之共同债务,确认时可参考以下两个判断标准:

      (1)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如果夫妻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则不论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是否为夫妻共享,该债务均应视为共同债务。

      (2)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带来的利益。尽管...

  • 一方债务夫妻共同财产不用偿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

  •   当一对情侣变为了夫妻,那么涉及到的与法律相关的财务问题便会有所不同,在结婚之前,对于一方的债务,我们应该要了解清楚,接下来和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学习一下,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一方婚前债务是怎样的情况?希望对你的问题有所帮助。

      一、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一方婚前债务

      1、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债务应用个人财产清偿,且不因婚姻关系而发生移转。

      夫妻一方婚前所欠个人债务,是其与债权人之间因特定法律事实而形成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它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产生之前与债权人这种特定主体之间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夫妻一方在婚前所负的个人债务,如没有另一方在婚后向债权人做出承诺,即不会在原债务人的配偶与债权人之间产生意定之债,债权人也无法律上的根据和理由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

      2、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一方婚前个人债务,对夫妻中另一方的财产造成了损害。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财产为共同所有,用夫妻共同财产支...

  •   结婚之后,有的人可能会因为家人的去世而获得一笔财产。对于这笔财产的性质划分,可能很多夫妻都搞不清楚。那么,一方继承到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1、婚后继承的一方父母的财产只有在遗嘱中明确写了归一方才不属于共同财产,遗嘱中未注明的遗产属于共同财产。

      2、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

      ...

  • 夫妻债务一方欠债另一方是否需要偿还,需要分情况讨论。如果债务是为了共同生活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是要偿还的;如果是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如偿还赌资,一般不能作为夫妻共同债务。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夫妻一方欠债,如果欠债是因为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是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另一方有义务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是个人债务,则不用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如果夫妻一方欠的债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话那么另一方是有义务进行偿还的。所以下面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有义务还吗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大家也可以咨询法律快车。

      一、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有义务还吗

      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的最新司法解释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反之,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这也就是说,夫妻一方所负债务,如果另一方认可或者在借款用于正常生活且在范围之内,则为夫妻共同债务;否则,如果债权人无法举证证明该笔债务用于共同经营或者生活,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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