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刑法> 判刑后可以监外执行吗

判刑后可以监外执行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13 10:37:47 0人浏览

导读:

对于许多犯罪的人来说,能够监外执行可以说是最好不过的结果了。但是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监外执行的,不然就失去了法律的惩戒作用。那么,判刑后可以监外执行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判刑后可以监外执行吗
  •   在我国对于不宜收监的罪犯,如有特殊原因,是可以申请监外执行的,这是法治社会的进步。判刑后可以监外执行吗?小编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请阅读下面的文章了解。

      网友咨询:

      我想咨询一下,犯盗窃罪被判刑一年,现在已经四个月了,是否还可以申请监外执行?是初犯。

      律师解答:

      没有法定的理由是不能的。

      《刑事诉讼法》第254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   对于许多犯罪的人来说,能够监外执行可以说是最好不过的结果了。但是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监外执行的,不然就失去了法律的惩戒作用。那么,判刑后可以监外执行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只要满足法定条件就可以申请监外执行。

      监外执行分为3种情况:

      1、被判处“管制”处罚的罪犯,不收监,应当由公安机关执行。

      2、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根据刑法第72条的规定,确有悔改表现,宣告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监外执行。

      3、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经核准可以假释。就是余刑监外执行。

  • 判刑后可以监外执行,但监外执行的对象为有严重疾病的人、怀孕的或在哺乳期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并且被判处的刑罚是有期徒刑或拘役。对于被判无期徒刑的怀孕或在哺乳期的妇女也可以监外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第二百六十六条监狱、看守所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的书面意见的,应当将书面意见的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可以向决定或者批准机关提出书面意见。第二百六十七条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
  •   在我国对于不宜收监的罪犯,如有特殊原因,是可以申请监外执行的,这是法治社会的进步。判刑后可以监外执行吗?小编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请阅读下面的文章了解。

      网友咨询:

      我想咨询一下,犯盗窃罪被判刑一年,现在已经四个月了,是否还可以申请监外执行?是初犯。

      律师解答:

      没有法定的理由是不能的。

      《刑事诉讼法》第254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   对于许多犯罪的人来说,能够监外执行可以说是最好不过的结果了。但是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监外执行的,不然就失去了法律的惩戒作用。那么,判刑后可以监外执行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只要满足法定条件就可以申请监外执行。

      监外执行分为3种情况:

      1、被判处“管制”处罚的罪犯,不收监,应当由公安机关执行。

      2、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根据刑法第72条的规定,确有悔改表现,宣告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监外执行。

      3、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经核准可以假释。就是余刑监外执行。

  • 判刑后可以监外执行,但监外执行的对象为有严重疾病的人、怀孕的或在哺乳期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并且被判处的刑罚是有期徒刑或拘役。对于被判无期徒刑的怀孕或在哺乳期的妇女也可以监外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第二百六十六条监狱、看守所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的书面意见的,应当将书面意见的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可以向决定或者批准机关提出书面意见。第二百六十七条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
  • 监外执行一年算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监狱或者看守所。监外执行是指由于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情况而暂时变更刑罚执行场所和执行方式,在监狱外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监狱或者看守所。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