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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继承权纠纷怎么处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08 15:30:20 0人浏览

导读:

在房屋继承的过程中,有时候会发生一些关于继承权的纠纷,很多人都不知道该怎么处理。那么,农村房屋继承权纠纷怎么处理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收集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农村房屋继承权纠纷怎么处理
  •   在房屋继承的过程中,有时候会发生一些关于继承权的纠纷,很多人都不知道该怎么处理。那么,农村房屋继承权纠纷怎么处理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进行解答。

      一、协商

      继承纠纷发生后,相关当事人可以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互谅互让,就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协商达成一个各继承人都愿接受的协议,然后按协议分割遗产。这种方式有利于家庭成员之间的和睦团结,因为出于自愿,处理后不会伤害彼此之间的亲情,也有利于纠纷的迅速、彻底解决。同时还节省了当事人的人力、财力和时间。

      二、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群众性组织。在发生继承纠纷后,如有关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以继承法为依据,通过说服教育的方法来调解纠纷,促使当事人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互相谅解,互相让步,达成协议。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继承纠纷发生后,经协商不成时,可以不经人民调解委员会...

  •   在农村当中,有时候可能会发生房屋继承纠纷。那么, 农村房屋继承纠纷如何处理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农村房屋继承纠纷如何处理,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农村财产继承纠纷,应该遵循协商为主和相关人员照顾的原则,应该继承的财产继承纠纷解决手续后的纠纷。特定的房地产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的处理过程,当房屋的所有权人死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申请办理继承的房屋登记。大致步骤如下: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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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婚后,如果夫妻一方突然不幸去世的话,死者生前留下的合法财产若是没有安排的情况,都是按照法定继承来进行。不过,原本夫妻共同拥有的房产又怎么处理呢?丧偶一方能否直接继承房产呢?一、夫妻一方去世后房产怎么分割?我国《继承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由此可见,夫妻一方死亡,并不能以所有的夫妻财产为其遗产,而应当先认定夫妻共同财产,从中划出一半为生存方所有,另一半夫妻共同财产,才可认定为死亡方的个人财产。二、夫妻一方去世后另一方怎么继承房产?(一)、夫妻一方死亡且死亡一方生前立有遗嘱,明确共有产权归配偶所有的,需提供:1、遗嘱2、权利人死亡证明3、房产证4、本人身份证、关系证明
  • 以下为大家解答房屋继承纠纷怎么协商这个问题。

    继承是指按照法律或依照遗嘱接受死者财产的法律事实。

    继承有二种形式:一种是遗嘱继承,另一种是法定继承。

    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法定继承,继承人都可以就继承问题进行协商。根据相关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有其它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因此,在房产继承中各继承人之间就房产继承问题一旦协商一致,应当以书面的形式加以记录,各方签字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   在房屋继承的过程中,有时候会发生一些关于继承权的纠纷,很多人都不知道该怎么处理。那么,农村房屋继承权纠纷怎么处理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进行解答。

      一、协商

      继承纠纷发生后,相关当事人可以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互谅互让,就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协商达成一个各继承人都愿接受的协议,然后按协议分割遗产。这种方式有利于家庭成员之间的和睦团结,因为出于自愿,处理后不会伤害彼此之间的亲情,也有利于纠纷的迅速、彻底解决。同时还节省了当事人的人力、财力和时间。

      二、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群众性组织。在发生继承纠纷后,如有关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以继承法为依据,通过说服教育的方法来调解纠纷,促使当事人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互相谅解,互相让步,达成协议。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继承纠纷发生后,经协商不成时,可以不经人民调解委员会...

  •   以房屋为标的物的房屋确权、使用、买卖、租赁、典当、抵押等民事行为发生的纠纷,以及与房屋相关联的房屋装修、装潢、设计、附属设施的归属纠纷,当事人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等。更多关于房屋产权纠纷如何处理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房屋产权纠纷如何处理

      因房屋产权而引发的纠纷发生频率非常高。这些纠纷,因其发生主体之间的关系不同,处理方式也不同。

      1、公民间因产权登记引起的产权纠纷双方或多方出资或以合伙经营期间的资金共同购买的房屋,产权共同登记过户后,应由出资人共同所有。各自主张产权为个人但均提不出有力证据的,有予支持。

      2、兄弟姐妹间的产权纠纷父母的遗留房产,由兄弟姐妹中一人以个名义领取了产权证,其他兄弟姐妹虽无异议,但一直在此房屋内共同居住、共同生活、因登记一方主张为已独有而发生纠纷的,应认定登记人是作为全部共有人的代表登记产权,产权应归兄弟姐...

  • 遗产继承有怎样的法律定义?遗产继承有哪些种类?遗产继承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遗产继承?本文做了详细的介绍:(一)老教授郑某有三子一女,均已成年。1996年冬郑某的大儿子因患癌症,医治无效死亡,留有两个儿子(即郑某的两个孙子)。1998年春,郑某去世,遗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当时因故遗产没有分割。2000年,郑某的两个儿子又在一次车祸中不幸死亡,各自遗有一个女儿(即郑某的两个孙女)。2001年准备处理郑某的遗产,郑某的女儿、两个孙子、两个孙女为继承遗产发生纠纷。问题:1.郑某的两个孙子有无继承权?为什么2.郑某的两个孙女有无继承权?为什么?3.郑某的女儿如果有子女,他们有无继承权?为什么?遗产继承中,遗产继承有诸多情形和手续,熟悉遗产继承的法律知识在处理遗产继承时才能得心应手。遗产继承栏目详细介绍了遗产继承的法律常识,希望对需要的朋友有所帮助。继承是指死者生前所有的于死亡时遗...
  •   房屋拆迁是目前我们国家的一大热点问题,因为涉及到补偿这一块,所以大家都尤为关注。但是有时会出现因为补偿问题产生纠纷的情况。那么,房屋拆迁补偿纠纷如何处理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一、行政裁决

      国务院令发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二、行政或司法强制

      (一)行政强制: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行政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拆迁管理部门提请公安部门强制拆迁。

      (二)司法强制: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行政强制或司法强制只能选一种。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请或申请强制拆迁,必须非常慎重。

      三、民事仲裁或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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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租房的过程中,可能会发生房屋租赁纠纷。那么,房屋租赁纠纷该怎么处理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房屋租赁纠纷该怎么处理,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1)调解。它是指在第三者的主持下,出租承租双方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排除争端,达成和解的一种方法和活动。我国在基层群众性组织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都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民间纠纷的调解处理,调解特别适用对某些界限不清的事实、责任含糊不究的租赁纠纷,租赁双方就近请调委会调解通过调解,纠纷双方,互谅互让,以达到既解决纠纷又不伤和气的目的。

      (2)仲裁。仲裁是一种准司法活动。《仲裁法》第2条内容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这里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包括公民个人之间的房屋租赁纠纷等。房屋租赁纠纷发生后,公民可以根据条款或仲裁提请仲裁机构居中判明事实,分清责任,依法做出仲裁裁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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