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婚姻家庭> 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怎么判

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怎么判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02 14:57:13 0人浏览

导读:

离婚后一方生活困难的,有负担能力的一方可以给予对方适当的帮助,其帮助方法主要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的,一般是经济上的帮助。但是并不意味着有负担能力的一方当事人就得一直帮助对方。那么,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怎么判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准备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浏览。
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怎么判
  •   在离婚时,有时会遇到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其中一方生活十分困难,这种时候法院判决财产时会因为这个问题作出调整。那么,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怎么判呢?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婚姻法》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

      所以就算认定是婚前个人财产,也有可能会失去房屋的所有权。

  • 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的处理: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物给予适当帮助。经济帮助的方式有以下几种:1、没有住房的,可以住房的使用权或产权帮助解决住房问题;2、有其他生活困难的,可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其数额可按提供帮助的一方的实际负担能力决定。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离婚后一方生活困难的,有负担能力的一方可以给予对方适当的帮助,其帮助方法主要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的,一般是经济上的帮助。但是并不意味着有负担能力的一方当事人就得一直帮助对方。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在离婚时,如果有一方的生活十分困难,法律也会要求另一方给予适当的帮助,而不是置之不理。但是很多人都不知道所谓生活困难到底是个什么标准。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将为大家解答离婚一方生活困难如何界定这个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对于“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的界定有如下规定:

      (1)一方生活困难,是指离婚时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离婚后收入降低、生活质量下降,但是能够依靠自己维持基本生活的,不属于“生活困难”。

      (2)如果离婚时,一方没有住房的,属于“生活困难”。离婚时另一方应当给予相应的帮助,如暂时让其居住自己的房屋等。

      以上就是对离婚一方生活困难如何界定的回答,谢谢阅读!

  • 离婚后一方生活困难的,有负担能力的一方可以给予对方适当的帮助,其帮助方法主要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的,一般是经济上的帮助。但是并不意味着有负担能力的一方当事人就得一直帮助对方。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的处理: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物给予适当帮助。经济帮助的方式有以下几种:1、没有住房的,可以住房的使用权或产权帮助解决住房问题;2、有其他生活困难的,可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其数额可按提供帮助的一方的实际负担能力决定。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离婚时对生活困难一方的帮助

    <<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部给予适当帮助。

      离婚时,一方因生活困难需要另一方帮助的,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一、一方生活困难的情形在离婚时已实际存在,而不是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发生生活困难另一方都必须给予帮助;

      二、一方生活困难是:1、没有住房;2、失去劳动能力;3、无生活来源等情况;

      三、提供帮助的一方有负担能力;

      四、生活困难的一方没有再结婚组成新的家庭。

      经济帮...

  • 离婚孩子抚养费一般由不抚养孩子的那一方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一般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关于离婚抚养费问题,在诉讼过程中,一般由双方进行协商。如果无法协商,人民法院一般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进行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