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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14 08:47:59 0人浏览

导读:

婚姻生活中所产生的债务,有个人债务和共同债务之分,但是很多人无法确定哪些属于个人债务,哪些属于共同债务。那么,婚姻法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是怎样的呢?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婚姻法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
  • 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婚姻存续期债务都由夫妻共担吗?案情2012年1月13日,由中间人马某介绍并担保,邵某借给王某现金7万元,王某给邵某打了借条,约定还款期限为三个月,若到期不还,每超一天付10%的违约金。同日,王某又与邵某签订了房产抵押合同,约定将一套商铺抵押给邵某,若到期借款不能归还,房产归邵某所有。借款到期后,王某未能按约定归还借款,邵某也无法找到借款人王某和担保人马某。2014年4月4日,债主邵某以借款时顾女士与王某是夫妻为由,将顾女士告到法院,要求法院判令顾女士赔偿借款本金和违约金共计10万元。法庭上,原告邵某提交了借条、房产抵押合同等证据。借条上写着借款人王某、顾女士,担保人马某的名字,且按着三个鲜红的手印。对此,被告顾女士向法庭出示了离婚证,证明其与王某已于2012年3月5日离婚,对王某借钱...
  •   结为夫妻的两个人,可能会因为买房买车贷款,产生的这些债务都应该是夫妻共同承担的。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是怎样的?如何防止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一、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

  •   婚姻生活中所产生的债务,有个人债务和共同债务之分,但是很多人无法确定哪些属于个人债务,哪些属于共同债务。那么,婚姻法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是怎样的呢?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夫妻共同债务举证的规定为《民事诉讼法》,其内容为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   夫妻共同生活中,难免会产生共同债务。但是当夫妻离婚的时候,对于个人债务或者共同债务的认定需要举证。那么,离婚夫妻共同债务举证的规定是怎样的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夫妻共同债务举证的规定,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夫妻共同债务举证的规定如下:

      一、债权人能够证明婚前一方所负债务是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作为夫妻共同债务

      对于夫妻一方婚前债务,原则上认为是举债的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债权人主张其配偶承担偿还责任的,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应作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

      二、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向外所负债务,首先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要主张债务是对方个人债务,夫妻一方需要尽到如下的证明责任:

      (一)夫妻一方举证证明债权人与举债的一方在城里债权债务的时候明确约定为举债一方个人债务的;

      (二)夫妻双方约定了婚姻存续期间个人债务个人承担的,夫妻一...

  • 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婚姻存续期债务都由夫妻共担吗?案情2012年1月13日,由中间人马某介绍并担保,邵某借给王某现金7万元,王某给邵某打了借条,约定还款期限为三个月,若到期不还,每超一天付10%的违约金。同日,王某又与邵某签订了房产抵押合同,约定将一套商铺抵押给邵某,若到期借款不能归还,房产归邵某所有。借款到期后,王某未能按约定归还借款,邵某也无法找到借款人王某和担保人马某。2014年4月4日,债主邵某以借款时顾女士与王某是夫妻为由,将顾女士告到法院,要求法院判令顾女士赔偿借款本金和违约金共计10万元。法庭上,原告邵某提交了借条、房产抵押合同等证据。借条上写着借款人王某、顾女士,担保人马某的名字,且按着三个鲜红的手印。对此,被告顾女士向法庭出示了离婚证,证明其与王某已于2012年3月5日离婚,对王某借钱...
  •   结为夫妻的两个人,可能会因为买房买车贷款,产生的这些债务都应该是夫妻共同承担的。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是怎样的?如何防止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一、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

  •   最新夫妻共同财产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呢?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有哪些?婚前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夫妻双方的财产可以约定为共同财产吗?这些《婚姻法》都有规定,接下来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详细讲解最新夫妻共同财产法律规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具体主要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各项合法收入以及由该收入转化而成的各项财产和财产性权利。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自结婚登记之

      日起至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具体的应包括:

      (一)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性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五)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额;

      (六)一方以个人财...

  •   在个人债务案件的执行中,对于直接由被执行人占有或登记在其名下的财产、或由被执行人与其配偶共同占有或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共同财产所采取的控制性措施,被执行人配偶以该财产实际为其所有为由提出异议的,执行机构如何处理?

      答:对此,执行机构应当进行异议听证审查,并作出适当的财产权属判断。从合理保护被执行人配偶合法权益出发,我们认为被执行人配偶举证证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为该财产为其所有,并裁定解除已采取的控制性措施:

      (一)执行期间被执行人未离婚,申请执行人知晓该财产为被执行人夫妻间约定归被执行人配偶所有;

      (二)被执行人在执行期间或之前已离婚,该财产依离婚时的离婚协议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归被执行人原配偶所有。

      除上述情形外的,执行机构应驳回其异议。听证审查期间,被执行人配偶另行提起确权诉讼的,应中止听证审查。确权诉讼终结前,暂缓对该财产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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