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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保全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14 09:32:54 0人浏览

导读:

在财产纠纷中,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利益,是可以在诉讼前申请诉前保全。那么诉前保全条件是什么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收集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到您。
诉前保全条件
  •   在财产纠纷中,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利益,是可以在诉讼前申请诉前保全。那么诉前保全条件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1. 案件必须是给付内容的诉讼。

      2. 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申请诉前保全的利害关系人,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其对被申请人有财产上的权利。

      3. 因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4. 必须在诉讼前申请。

      5. 必须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

      6. 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关诉前保全条件的相关内容。

  •   在诉讼案件中,为了使自己的财产免受损失,当事人是会在诉讼钱申请诉前保全。那么诉前保全适用的条件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诉前保全必须是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不得不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由于利害关系人申请诉前保全措施是为了保护自己的民事权益,如果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如果利害关系人申请诉前保全措施后在法定期限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且受诉法院又予以受理的,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以外,财产保全的效力应当一直维持到判决执行时止。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关诉前保全适用的条件的相关内容。

  • 在诉讼程序中,当事人是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的,在仲裁程序中,当事人同样也是可以申请的。财产保全可以采取查封、冻结的保全措施。仲裁中的财产保全的条件1、申请财产保全的争议案件应当是具有财产给付内容的案件。2、申请财产保全须具有法定的事实和理由。根据我国仲裁法规定,只有出现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如当事人隐匿、转移、毁损、变卖财物,以逃避所应承担的实体义务以及争议的标的物系鲜活物品或者季节性很强的物品等,可能使仲裁裁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时才可以申请财产保全。3、财产保全申请须在一定期间内提出。一般应当在争议案件受理后,仲裁庭作出仲裁裁决之前提出。4、财产保全申请应当向受理争议案件的仲裁委员会提出,而不得直接向有关的人民法院提出。仲裁财产保全的程序当事人申请仲裁财产保全应按以下程序进行:(1)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财产保全申请。仲裁过程中,当事人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
  •   核心内容:证据只要具备如下条件,申请人或诉讼参与人即可申请法院采取证据保全措施,法院也可以主动进行证据保全。

      1、证据有灭失的可能。如证人因衰老、疾病有死亡的可能,将来作为证据的物品容易腐坏、变质等。

      2、证据将来有难以取得的可能。例如,证人将要出国。虽然难以取得不等于无法取得,但会影响案件的及时处理,甚至影响办案的质量,因此应当及时保全。

      3、证据的保全应在开庭前进行。“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因此,证据保全也应在开庭前完成。如果是属于在庭审期间新发现的证据,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供或由人民法院收集,没有必要进行证据保全。

      上述情况,只要具备其中之一,就可采取保全措施。诸如证人证言、物证、书证等都可能成为保全的对象。

      【相关法律法规】

      民事诉讼证据规则

      第十七条:下列事实,属于司法认知的范围,当事人无需举证:

      1、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

  •   担保就像是我们日常生活出行的行车保险,目的就是为了能够让我们的人身或者是财产得到保障。但是在很多离婚案件中对于双方的财产的分割,一方就会有提出财产保全的请求。有的法院就会要求当事人提供担保,那么离婚财产保全担保条件是怎么样的呢?接下来就有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来解答一下关于离婚财产保全担保条件及其相关问题。

      一、离婚财产保全担保条件:

      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15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

      2、担保。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3、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4、解除。财产...

  •   诉讼中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后、作出判决之前,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执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那么诉讼中财产保全的条件有哪些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诉讼中财产保全的条件,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采用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具备如下条件:

      第一,需要对争议的财产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即该案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第二,将来的生效判决因为主观或者客观的因素导致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主观因素有,当事人有转移、毁损、隐匿财物的行为或者可能采取这种行为;客观因素主要是诉讼标的物是容易变质、腐烂的物品,如果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将会造成更大损失。

      第三,诉讼中财产保全发生在民事案件受理后、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前。在一审或二审程序中,如果案件尚未审结,就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如果法院的判决已经生效,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是不得申请财产保全。

      第四,诉讼中财产...

  • 起诉离婚时可以保全财产。法院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申请的,法院可以在必要时候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   证据保全是我国民事诉讼法中的一项制度,申请证据保全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的,那劳动诉讼证据保全条件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疑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证据有灭失的可能。如证人因衰老、疾病有死亡的可能,将来作为证据的物品容易腐坏、变质等。

      2、证据将来有难以取得的可能。例如,证人将要出国。虽然难以取得不等于无法取得,但会影响案件的及时处理,甚至影响办案的质量,因此应当及时保全。

      3、证据的保全应在开庭前进行。“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因此,证据保全也应在开庭前完成。如果是属于在庭审期间新发现的证据,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供或由人民法院收集,没有必要进行证据保全。

      上述情况,只要具备其中之一,就可采取保全措施。诸如证人证言、物证、书证等都可能成为保全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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