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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收养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14 11:18:46 0人浏览

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是有很多的没有父母的孤儿,于是就有人因为一些原因想要收养他们。那么申请收养需要什么材料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带大家一起了解下。
申请收养需要什么材料
  •   在现实生活中,是有很多的没有父母的孤儿,于是就有人因为一些原因想要收养他们。那么申请收养需要什么材料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申请收养需要什么材料:

      (1)收养申请书。内容包括收养目的、不虐待、不遗弃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保证及被收养人来源经过和形成事实收养的情况;

      (2)收养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者需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

      (3)单位证明。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收养人年龄、婚姻状况、有无子女、经济条件、身体健康状况、道德品质、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的证明和亲友、群众均公认收养人、被收养人确实以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证明;

      (4)身体健康检查证明。收养登记机关指定的县(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收养人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5)“无子女证明”或“生育情况证...

  •   领养其实就是法律上的收养,只不过一般人习惯性的称之为领养。在我国领养孤儿的,需要符合相关条件,并且还要办理领养登记手续。那领养又需要什么材料呢?领养人与送养人都需要提供证明材料。

      一、领养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1、收养人须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1)收养申请书(草稿)写清收养人的基本情况(婚姻状况、子女情况)、被收养人的情况、收养目的、保证不遗弃、不虐待被收养人和抚育被收养人健康成长及其他有关内容;

      (2)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二寸免冠照片每人各一张;

      (3)收养人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收养人的婚姻、子女、抚养和教育能力、经济、健康、品德等情况〉,并加盖单位行政章;

      (4)收养人户口所在地的街道或乡(镇〉政府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子女情况的证明;

      (5)县级医院的健康检查证明;

      (6)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三寸免冠合影照片2张;

      2、送养人须提供的证件和...

  • 申请公租房,首先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另外,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还将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其他具体条件。

    在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的情况下,申请公租房需要准备的材料有:1、公租房申请表;2、提交身份证明文件;3、住房情况证明。根据申请人或者共同申请人的情况和具体申请部门的要求,可能还需要准备婚姻情况证明、社保缴纳证明、居住证明等材料。

    公租房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在承租后租赁期限届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提交续租申请。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

  • 收养的办理程序是:1.收养人需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递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2、审查。收养登记机关对收养人提出的申请和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准予登记。3、登记。对经审查合格的收养人发给《收养证》,自收养登记之日起收养关系成立。经法定收养登记程序的收养关系,受法律保护。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   我们知道收养孤儿收养人一定要具备相关条件的,那么,收养孤儿提供哪些材料?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1、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

      2、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证件和材料:

      (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其中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证明;

      (2)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

      收养继子女的,可以只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

  •   核心提示:收养公证是公证机关依法证明领养别人的子女为自己子女的法律行为和收养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下面请看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收养公证所需材料的介绍。

      办理收养公证,收养人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被收养人的近期照片若干张;

      2、提交收养子女的申请书(内容包括:收养目的、有无子女、有无抚养能力、本人经济状况,以及不虐待、遗弃被收养人的保证等);

      3、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的需要提交未婚的证明、已婚的需要提交结婚证书、离婚的需要提交离婚证书、丧偶的需要提交配偶死亡证明书);

      4、职业和经济状况证明 (由收养人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无工作单位的由其住所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

      5、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

      6、提交收养人与送养人订立的书面收养协议;

      7、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需提交收养人与送养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 一般而言,事实收养是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虽未及时办理登记或公证,就以养父母子女的身份长期共同生活的一种行为。那么,形成事实收养关系后,是否需要办理公证?事实收养在法律上有哪些规定呢?一、形成事实收养关系后没有公证在实践中出现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部分第28条:“亲友、群众公认,或有关组织证明确以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虽未办理合法手续,也应按收养关系对待。”尽管实践与法律承认了事实收养关系,但由于手续和证据的缺失,养父母子女时常面临尴尬难题,不仅子女入户口难、上学难、办医保难,就连父母养老等都成了问题,亲子关系和家庭和谐受到较大影响。此外,如若没有进行公证登记,就会使收养在实践中的管理显得极为混乱,不利于国家对收养活动的规范和监督,从而不利于儿童权益的保障,更不利于国家和社会的安定。因此,形...
  •   收养孤儿与收养其他儿童一样,被收养人的条件、送养人的条件、收养人的条件都必须符合法律的要求。比如,送养人是孤儿的监护人和社会福利机构,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四项条件: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30周岁。当然,收养孤儿是可以放宽一些条件的。收养人有子女也可以收养,而且还不受收养一名的限制,也就是说可以收养两名、三名。

      收养孤儿也必须与送养方达成一致意见,要有协议。然后,办理正式的收养登记,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

      登记时,要向民政部门出具很多证件和证明,比如,社会福利机构做送养人的,要提交孤儿的生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监护人做送养人的,应当提交实际承担监护责任的证明、孤儿的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收养人也要提交一些证件和证明材料,比如,居民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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