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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继承需注意的问题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08 17:06:24 0人浏览

导读:

放弃继承,又称“继承的抛弃”。是指继承人不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是单方法律行为。继承人有权放弃继承,继承人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余后即丧失了继承权。放弃继承必须在继承开始之后,遗产分割之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方式与接受继承的表示方式相同。在遗赠中默示也是放弃受遗赠的一种表示方式。那么,放弃继承需注意的问题是什么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收集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放弃继承需注意的问题
  •   继承人如果不想继承遗产,可以放弃继承。有的人可能会疑惑,放弃继承需注意的问题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做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在确认继承权可以放弃的同时,司法实践中还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放弃继承的表示必须在继承开始以后做出。因为于继承开始前,继承人并不享有可以处分的主观权利,仅享有客观权利,而客观权利仅是一种资格,是不得抛弃的。

      2、放弃继承的表示应当在遗产分割前做出。因为遗产分割之后,遗产已转化为继承人的个人财产,这时,继承人即使放弃所得遗产,放弃的也已经不是继承权,而是个人财产的所有权。

      3、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是一种单方的法律行为。无需征求任何人的同意或认可,均有放弃继承权的自由。但是,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权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则继承人不得放弃继承权。最高...

  • 继承人放弃继承表示应该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以明示的方式作出。继承人在遗产分割前没有作出意思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依《继承法》规定,继承权人可以放弃继承权,放弃继承权,意味着放弃与继承权相关的其他几种权利。

    一、 放弃继承权,不产生代位继承。

    如果继承权人生前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放弃继承权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在被继承人死亡时,继承人的子女丧失代位继承权。虽然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是产生代位继承的唯一条件,但在继承人死亡之前已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即放弃了无偿享有被继承人的遗产的权利,这种权利的放弃,标示着继承人没有继承权,也就是说,一个没有继承权人的子女,当然就不会产生代位继承的问题了,所以,放弃继承权,也就不产生代位继承问题了。

    二、 放弃继承权是无条件和无保留要求的。

    放弃继承权,是继承权人主动放弃对被继承人遗产的无偿享有权,如果继承权人以某种条件...

  •   核心内容:放弃遗产继承权需要注意的事项主要有继承人作出的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是明确真实的,放弃遗产继承是无条件的放弃,不能附加条件。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放弃遗产继承权的注意事项。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因此,继承人对放弃继承权的表示是否有效,关键看他作出表示的时间是否为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并且是明确、非默示的意思表示。

      1、放弃继承必须有明确的意思表示,这种表示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但如果没有明确表示,即使不主动参加遗产分割,也不能视为放弃继承。

      2、放弃继承只能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在继承未开始前所做表示不能做为放弃继承的有效表示。在遗产分割后也谈不上放弃继承了。

      3、...

  •   继承权是行为人享有的一种权利,因此行为人是可以对继承权进行处理的,放弃对遗产的继承,但是这种放弃是否是继承人单方放弃就可以,还是需要进行公证呢?其实只要写一份声明书就可以啦,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放弃遗产继承需要公证吗,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放弃遗产继承需要公证吗

      放弃遗产没有强制公证的法律要求,是否公证全凭继承人的自愿。放弃房产继承同样没有强制要求必须要公证,但是为了避免以后的纠纷,办理公证可能更有法律效力。如果不需要公证,就有明示的放弃的文件,比如声明等。

      公证是采取自愿原则的,也就是做出放弃遗产的意思表示,自己通过书面表述明示出来,就可以发生效力。但是为了避免以后的纠纷,办理公证可能更有法律效力。

      公民申请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有很强的时间性,一定要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处理前这段时间提出。过了这段时间,公证处均不予受理。

      如果继承人不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则视...

  • 放弃继承权的注意事项是:1、放弃继承的时间应当为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2、放弃继承只能以书面形式作出,若以口头形式做出的,视为接受继承;3、放弃继承无任何附加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   核心内容:继承权的放弃,是指继承人于继承开始后所做出的放弃其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的意思表示。本文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介绍什么是继承权的放弃以及放弃继承权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一)继承权的放弃是指什么

      继承权的放弃,是指继承人于继承开始后所做出的放弃其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的意思表示。

      (二)放弃继承权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做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在确认继承权可以放弃的同时,司法实践中还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放弃继承的表示必须在继承开始以后做出。因为于继承开始前,继承人并不享有可以处分的主观权利,仅享有客观权利,而客观权利仅是一种资格,是不得抛弃的。

      2、放弃继承的表示应当在遗产分割前做出。因为遗产分割之后,遗产已转化为继承人的个人财产,这时,继承人即使放弃所得遗产,放弃的也已经不是继承权...

  • 放弃遗产如果是在遗产处理前,将根据法院决定是否可以恢复继承遗产,如果是在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将不再享有分割遗产的权利。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吞或者争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   继承权接受与放弃的形式是怎样的?根据我国《继承法》第2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由此可知继承权接受与放弃的形式有两种,一是明示的形式;二是默示的形式。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继承权接受与放弃的形式:

      一、明示的形式。

      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只能用书面或口头明确的意思表示,这叫明示。

      二、默示的形式。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则视为接受继承,这叫默示。

      我国《继承法》第25条2款规定:“受遗赠人应当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责任。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接受、放弃继承或遗赠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必须在继承开始后进行;

      二、不得附条件和期限;

      三、必须享有继承权或受遗赠权...

  • 权利可以行使也可以放弃,继承权作为一项法定权利,继承人有放弃的自由。只要继承人具备民事行为能力,且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作出放弃房屋遗产继承的意思表示,就意味着房屋继承人放弃了对该房屋的继承权。因此,房屋的遗产继承可以选择放弃。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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