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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遗嘱哪些人不能作为见证人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09 08:40:35 0人浏览

导读:

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那么,订立遗嘱哪些人不能作为见证人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收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浏览。
订立遗嘱哪些人不能作为见证人
  •   在订立遗嘱的时候,为了提前制定有效的遗嘱,是要有见证人的参与的。那么订立遗嘱哪些人不能作为见证人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主要是指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遗嘱有直接利害关系,有可能影响遗嘱人自愿表达其内心意志,再者他们的证明难以保持客观性和真实性。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关订立遗嘱哪些人不能作为见证人的相关内容。

  •   订立遗嘱之所以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其根本目的就在于保证遗嘱内容的真实性,防止他人擅自伪造、篡改、销毁遗嘱人所立的遗嘱。

      因此,合格的见证人就显得十分重要。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下列人员不得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前者不能辨认自己行为,不能以自己名义参加民事活动并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义务。后者则是其民事行为能力受到限制,二者均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参与订立遗嘱这类较复杂民事活动。如果他们在场,其见证不具有法律效力。

      (2)继承人、受遗赠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不能作为见证人的原因不在于其是否有民事行为能力,而在于他们与遗嘱有直接利害关系,有可能影响遗嘱人自愿表达其内心意志,再者他们证明难以保持客观性何真实性。因此,法律明确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不得作为遗嘱见证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由...

  • 在订立遗嘱时,哪些人不能作为见证人?

    订立遗嘱之所以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其根本目的就在于保证遗嘱内容的真实性,防止他人擅自伪造、篡改、销毁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因此,合格的见证人就显得十分重要。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下列人员不得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前者不能辨认自己行为,不能以自己名义参加民事活动并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义务。后者则是其民事行为能力受到限制,二者均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参与订立遗嘱这类较复杂民事活动。如果他们在场,其见证不具有法律效力。

    (2)继承人、受遗赠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不能作为见证人的原因不在于其是否有民事行为能力,而在于他们与遗嘱有直接利害关系,有可能影响遗嘱人自愿表达其内心意志,再者他们证明难以保持客观性何真实性。因此,法律明确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不得作为遗嘱见证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

  •   被继承人订立遗嘱时,为了加强遗嘱的公信力,可以请相关人员进行见证,那么我国法律规定了哪些遗嘱见证人的相关知识呢?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遗嘱见证人的法律规定,希望能对大家提供帮助,增强理解。

      一、遗嘱见证人的法律规定

      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对遗嘱继承人的要求包括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不是继承人、与继承人没有利害关系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十八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

  • 在遗嘱见证中,以下三种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第一,无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无法做遗嘱见证人;第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第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也不能做见证人。自2021年1月1日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也做出了相同的规定。

    具体规定是,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   我们知道订立遗嘱需要有见证人在场,这也是为了保证遗嘱内容的真实性。那么,哪些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前者不能辨认自己行为,不能以自己名义参加民事活动并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义务。后者则是其民事行为能力受到限制,二者均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参与订立遗嘱这类较复杂民事活动。如果他们在场,其见证不具有法律效力。

      2、继承人、受遗赠人。他们与遗嘱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一般来说,他们在场不利于遗嘱人毫无顾忌有受外界影响地按照自己的意愿处分财产。因此,法律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由于利益关系的影响,难以保证其证明的客观性、真实性,所以这些人也不能做遗嘱见证人。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

  •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 可以作遗嘱见证人的人:遗嘱见证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遗嘱见证人应当是能够理解遗嘱的内容、懂得遗嘱所有文字的人;遗嘱见证人应当是与遗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人。同时具备上面三方面的条件的公民,就可以作为遗嘱见证人对遗嘱人所立遗嘱进行见证。法律依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   在本人不识字、或无能力书写、或不愿亲自书写的情况下,可以由他人代写遗嘱。

      《继承法》第17条第3款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这是对代书遗嘱的概括规定,其订立的具体程序如下:

      1.遗嘱人欲立遗嘱时,首先应邀请两名以L见证人到场,并请其中一人做代书人。

      2.由立遗嘱人日达,代书人作记录。

      3.代书完毕,代书人必须向遗嘱人和其他见证人宣读记录即遗嘱全文,或者传阅;并经遗嘱人审阅全文后,至遗嘱人完全同意和认可为止。之后,代书人应注明订立遗嘱的年、月、日和地点,并记明代书人姓名。

      4.最后,由遗嘱人、代书人、见证人签名。如遗嘱人不会写字,应以按手印代替,由代书人在其手印前写明遗嘱的姓名。

      代书遗嘱必须具备两个以上见证人.年月日及代书人、遗嘱人。其他见证人的签名等要件,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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