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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免除的构成要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14 17:25:33 0人浏览

导读:

有的债权人会对债务人债务免除,当然需要符合法定的构成要件。那么,债务免除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债务免除的构成要件
  •   有的债权人会对债务人债务免除,当然需要符合法定的构成要件。那么,债务免除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债务免除的构成要件:

    免除即债权人抛弃债权,免除了债务人的部分或全部债务,从而部分或全部终止债的关系的单方行为。有效的债的免除,要满足以下条件:

      1.所免除的债权必须是法律未禁止抛弃的债权。因免除债务实质上是对债权的抛弃,在进行免除时必须遵守法律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第三人的利益。所以,就法律禁止抛弃的债权而免除债务的(如:已就债权设定质权的债权人免除债务人的债务的;受雇人对雇佣人的工伤事故赔偿请求权而预先抛弃的),其免除为无效,不发生债消灭的效果。

      2.免除人须对所免除的债权享有处分权。免除以消灭债权为目的,因此,免除人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所免除的债权须有处分权;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得为免除行为,而应由其...

  •   核心内容:债务承担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债务承担包括这些要件:前提是须存在有效的债务;被移转的债务应具有可移转性;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移转达成合意;债务承担须经债权人同意。法理上对这些构成要件又有什么详细说明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1.须存在有效的债务。

      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的,即使当事人就此订有债务承担合同,也不发生效力。但就不完全债务,仍然可以成立债务承担。例如,债务虽然存在可撤销或者解除的事由,但在被撤销或者解除之前,仍可成立有效的承担。但若债务其后被撤销或者解除,则债务承担合同自始无效。对于撤销权或者解除权的行使,在免责的债务承担中,承担债务的第三人有权行使;而在并存的债务承担中,由于债务人承担的债务与原债务人的债务是相互独立的债务,因而,承担人无权行使,只有原债务人才可以行使撤销权或者解除权。

      将来发生的债务也可以设...

  • 债务的构成要件是:

    1.必须存在有效的债务。

    2.被移转的债务应具有可移转性。

    3.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移转达成合意。

    债务,是指债的法律关系中,债务人依法对债权人所承担的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   核心内容:什么是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人免除债务有什么特征?对于什么是债权人免除债务,有两种不同的学说,第一种认为免除是契约;第二种认为免除是债权人抛弃债权的单方行为。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债权人免除债务的含义以及特征。

      一、债权人免除债务的含义

      债权人免除债务,指债权人放弃自己的债权,从而消灭合同关系及其他债的关系。关于免除的性质有不同的学说,一种学说认为,免除是契约。理由是:

      1、债的关系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特定的法律关系,不能仅依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成立。

      2、债权人免除债务人的债务是一种恩惠,而恩惠不能滥施于人。

      3、债权人免除债务可能有其他动机和目的,为防止债权人滥用免除权损害债务人利益,免除应经债务人同意。

      另一种学说认为,免除是债权人抛弃债权的单方行为。理由是:

      1、免除使债务人享受利益,因此没有必要征得同意。

      2、如果免除一定要债务人同意,债务...

  • 免除即债权人抛弃债权,免除了债务人的部分或全部债务,从而部分或全部终止债的关系的单方行为。

    有效的债的免除,要满足以下条件:

    1.所免除的债权必须是法律未禁止抛弃的债权。因免除债务实质上是对债权的抛弃,在进行免除时必须遵守法律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第三人的利益。所以,就法律禁止抛弃的债权而免除债务的(如:已就债权设定质权的债权人免除债务人的债务的;受雇人对雇佣人的工伤事故赔偿请求权而预先抛弃的),其免除为无效,不发生债消灭的效果。

    2.免除人须对所免除的债权享有处分权。免除以消灭债权为目的,因此,免除人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所免除的债权须有处分权;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得为免除行为,而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免除或征得他们的同意后方可免除。否则,免除行为是无权处分行为,当然不会产生免除的效力。故被宣告破产的企业对其...

  • 债务承担的构成要件是,债务是有效存在的;债务是可以转移给第三人的;以及当事人之间达成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约定。如果第三人不履行的,债务人要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三条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二十四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只能由债务人履行的除外。债权人接受第三人履行后,其对债务人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但是债务人和第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周剑云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债权人免除债务具有哪些特征这个问题。

      债权人免除债务具有以下特征:

      一、免除是无因行为

      二、免除为无偿行为

      三、免除不需要特定的形式

      四、免除是处分债权的行为

      五、免除可以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六、债权人可以免除债务的部分,也可以免除债务的全部

      七、免除应当通知债务人或者债务人的代理人,向第三人为免除的意思表示或不发生法律效力

      八、有时免除债务可能损害第三人利益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帮助到你,谢谢。

  •   免责债务承担是指新债务人代替原债务人履行债务,原债务人退出债的关系,其原有的履行责任被免除行为。那么,免责债务承担的法律特征有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1、债务全部移转给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的地位而成为合同关系的债务人;而原债务人脱离原合同关系,免除债务的承担。

      2、债务承担为债务人的特定的承受,即第三人对原存债务的承受而非新债务的负担,因而对于原债务人的判决,对承担人亦生效力;从属于原债务的特定债务如利息等,也随同主债务的移转而移转于承担人。

      3、债务承担的方法,有承担人与债权人订立协议和债务人与承担人订立协议两种。

  • 在民间的债务债务活动当中,很多人会将旧债务转移给他人,从而多出一个新债务人,在法律上这种行为被成为债务免除。进行债务免除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效力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债务免除需要承担的效力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一、债务免除需要承担的效力1、就被承担的债务,承担人取代原债务人的地位而为新债务人。原债务人退出债的关系,不再负担债务。2、新债务人取得原债务人基于债权债务关系所享有的抗辩权。《合同法》第85条规定,“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因此,新债务人可以就债务未成立、被撤销、已清偿、同时履行抗辩权等进行抗辩。但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的反对债权,通常并不能由新债务人以此主张抵销。此外,承担人基于承担债务的原因关系而对原债务人享有的抗辩,不得对债权人主张。3、从债务和从权利转移。(1)从债务。《合同法》第86条规定,“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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