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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交通事故是否一定就是全责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13 16:12:33 0人浏览

导读:

“交通事故(Traffic Accident)”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特定的人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那么,酒驾交通事故是否一定就是全责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
酒驾交通事故是否一定就是全责
  •   随着汽车在社会中越来越多,发生交通事故的也越来越频繁,其中就包括因为酒驾发生的交通事故。那么酒驾交通事故是否一定就是全责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酒驾虽然是违法驾驶,但酒驾发生交通事故不一定要负全责的。发生交通事故时,交警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因此,酒驾发生交通事故不一定需要负全责,而是根据事故各方实际的情况来确定责任的。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关酒驾交通事故是否一定就是全责的相关内容。

  • 交通事故当中主要的交通事故责任人就是要依法承担一个赔偿责任的,这个赔偿的项目在法律当中是有着很多种类型的,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主要责任人进行赔偿。下面就为大家带来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怎么要求赔偿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一、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怎么要求赔偿大致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财产类的损失,一类是人伤类的损失。首先关于财产类的损失,主要是对方车辆的维修费,如果对方是新车且损毁特别严重的还有可能承担车辆贬值费,如果对方车辆属于营运车辆,还需赔偿停运期间的营运损失,另外就是由事故直接造成的财产损失,例如随身携带的手机、手表之类的。其次,如果本次事故涉及到人员伤亡,还需赔偿本次事故造成的伤者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及交通费;如果伤情比较严重,涉及到伤残,那么在之前的基础上还需按照伤残等级另外赔偿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后续治疗费、整容费、康复费及住宿费...
  • 交通事故 对方全责

    2005年12月份,在北京市怀柔区发生一起13岁小学生携自行车(之所以说携是无法确定是推行还是骑行)与一客车相撞的交通事故,造成两车损坏,原告受伤。此次事故经怀柔区交通支队认定,确定此事故不认定责任。

    伤者当时伤势非常严重,因为抢救及时伤者年轻生命力旺盛才保住了性命。

    因为无法认定事故责任,肇事方和保险公司均不予赔偿,只垫付了1万元的医疗费,简直杯水车薪。对于一个山区的农民家庭来说,简直是要命的。而且非常担心责任的问题,因为在荒郊野外的公路上,说一个13的小孩推自行车横过公路并不符合情理,小孩怎么会有那么强的交通意识?伤者家属也多方了解,咨询了很多律师都说非常有可能各打50大板,根据《民法通则》的公平原则,法院会认定同等责任。如果真的那样这个家庭怎么承受的起,医疗费都是到处借的。根据我的多年办理交通事故的经验,我非常自信有把握让对方全额赔偿。

    接受案件后我先调查雇佣关系、车主情...

  •   我们在生活中,如果遇到交通事故,有责任的一方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事故后对方全责不愿意赔偿怎么处理?下面法律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特定的人员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

      一、是否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鉴定书?如果有,就不用担心责任的认定问题。

      二、向法院起诉。

      三、可以将对方和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

      四、法院收到起诉后会立案,并做出判决,维护合法权益的。

  •   有时候,交通事故中可能你自己并没有责任,并且责任认定书也认定自己没有责任,但依旧会要求你赔偿一部分,这是因为交强险有着相关规定。那么,交通事故无责赔偿是如何规定的呢?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解答。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第四十四条规定“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

  • 交通事故中的主次责任,赔偿怎么算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超出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负全部责任者承担100%

    (二)负主要责任承担70%—80%

    (三)负同等责任承担50%

    (四)次要责任承担20%—30%

    (五)无责任者不承担

  • 交通事故主要责任不可以认定工伤。交通事故认定工伤需要职工必须是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必经线路因机动车而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同时职工本人没有责任或者不是主要责任。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约嘉宾律师:郭海娟律师。

      如果是在上下班途中出现交通事故,自己是主要的责任责任人,是不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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