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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罪数额巨大是多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15 09:24:00 0人浏览

导读:

挪用资金罪我们都知道就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的行为。那么,挪用资金罪巨大数额是多少?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准备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挪用资金罪数额巨大是多少
  •   挪用资金罪我们都知道就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的行为。那么,挪用资金罪巨大数额是多少?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二、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进行解释的,而《决定》中第十一条只规定“数额较大”的情况,并无规定“数额巨大”的问题,因此司法解释也只对“数额较大”的情况进行解释,并无解释“数额巨大”的情况。虽然新《刑法》颁布后有规定“数额巨大”的情况,但司法解释至今并未对此做出补充规定。

  •   公司或者企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挪用资金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有的人可能会疑惑,挪用资金罪数额巨大是多少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国法律上并无规定“数额巨大”的情况。虽然新《刑法》颁布后有规定“数额巨大”的情况,但司法解释至今并未对此做出补充规定。在司法实践中,有法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十五万元至二十万元为“数额巨大”的起点。

  •   大家或许都对刑法的知识有一定程度上的了解,那么大家是否知道挪用资金罪数额标准是多少呢?接下来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整理介绍有关法律对于挪用资金罪数额标准是多少的相关知识。以供广大读者参考与学习,谢谢大家的阅读。

      一、什么是挪用资金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本罪的前身是1995年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中第十一条所规定的公司、企业人员挪用单位资金罪。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在挪用或借贷本单位资金,并且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而仍故意为之。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行为,有一般的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违法违纪行为和...

  •   挪用资金罪我们都知道就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的行为。那么,挪用资金罪巨大数额是多少?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二、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进行解释的,而《决定》中第十一条只规定“数额较大”的情况,并无规定“数额巨大”的问题,因此司法解释也只对“数额较大”的情况进行解释,并无解释“数额巨大”的情况。虽然新《刑法》颁布后有规定“数额巨大”的情况,但司法解释至今并未对此做出补充规定。

  •   挪用公款罪我们在生活中都有听说,就是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行为。那么,挪用公款罪规定的数额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挪用公款罪规定的数额标准具体如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年5月9日施行)的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以五千元至一万元为起点;挪用公款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或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还的,以一万元至三万元为起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若干问题的解答》中的规定:对挪用公款罪的数额标准,在办案中可以分别情况掌握: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以挪用五千元至一万元为“数额较大”的起点,以挪用五万元为“情节严重”的数额起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

  • 挪用公款罪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而挪用特定款物罪是指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的行为。由此看来,两者的犯罪目的不同以及犯罪客体不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 挪用特定款物罪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大家或许都对刑法的知识有一定程度上的了解,那么大家是否知道挪用资金罪数额标准是多少呢?接下来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整理介绍有关法律对于挪用资金罪数额标准是多少的相关知识。以供广大读者参考与学习,谢谢大家的阅读。

      一、什么是挪用资金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本罪的前身是1995年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中第十一条所规定的公司、企业人员挪用单位资金罪。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在挪用或借贷本单位资金,并且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而仍故意为之。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行为,有一般的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违法违纪行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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