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继承法> 办理遗嘱公证后是否可以更改

办理遗嘱公证后是否可以更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15 14:37:32 0人浏览

导读:

家里的长辈在去世前,会立遗嘱来告诉大家继承财产的问题,避免出现争夺遗产的情况。那么办理遗嘱公证后是否可以更改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办理遗嘱公证后是否可以更改
  •   家里的长辈在去世前,会立遗嘱来告诉大家继承财产的问题,避免出现争夺遗产的情况。那么办理遗嘱公证后是否可以更改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遗嘱公证可以通过再立公证遗嘱的方式进行更改。遗嘱公证是公证机关根据遗嘱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其立遗嘱的行为真实、合法的行为。基于维护公证的公信力的考虑,法律规定经过公证的遗嘱不能用其他遗嘱加以撤销、变更。如果要变更、撤销经过公证的遗嘱,必须再经过公证处的公证方可。

      我国《继承法》第20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和,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2 条规定:“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可见,虽然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但遗嘱人...

  • 办理遗嘱公证之后是可以更改的。但需要经过相应的法定更改程序才可以。并且需要遗嘱人生前,精神状态正常时,做出变更的意思表示。根据相关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   对自己所立的遗嘱进行公证。目的是为了确保其能够顺利的进行下去,同样也是为了保障遗嘱继承的合法性。那么,遗嘱公证后可以更改吗?遗嘱公证的费用又是如何收取的?我相信你一定会对这个问题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法律快车的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与之相关的法律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遗嘱公证后可以更改吗

      遗嘱公证可以通过再立公证遗嘱的方式进行更改。

      遗嘱公证是公证机关根据遗嘱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其立遗嘱的行为真实、合法的行为。基于维护公证的公信力的考虑,法律规定经过公证的遗嘱不能用其他遗嘱加以撤销、变更。如果要变更、撤销经过公证的遗嘱,必须再经过公证处的公证方可。

      我国《继承法》第20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和,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

  • 读者来电:我家有3兄妹。3年前,妈妈立了一份遗嘱:她的全部财产由我哥哥继承,赡养费也全部由哥哥支付,当时还办理了遗嘱公证。去年10月,妈妈突发脑溢血后瘫痪在床,哥哥便要我和妹妹每人每月出300元赡养费用。前段时间,妈妈重新立了一份遗嘱,称将一部分财产分给我和妹妹。哥哥却认为,妈妈的遗嘱已经公证过了,不能再更改了,在家重新立的遗嘱是没有法律效力的。请问公证过的遗嘱还能更改吗?今后应该以哪一份遗嘱为准? 千女士 附记:依照《继承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公民个人可以立遗嘱处分自己的财产,遗嘱的形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矛盾的,以最后所立遗嘱的内容为准,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可见公证遗嘱是各种形式遗嘱中效力、证明力最强的。从千女士所述情况来看,其母共立有两份内容相抵触的遗...
  • 如果不想遗嘱产生纠纷争议的,一般最好是选择做公证,我们应该了解做了公证的遗嘱效力会更加强,但是也存在一些公证后遗嘱无效的情况。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公证遗嘱无效的标准?一、公证遗嘱无效的标准1、遗嘱内容侵害国家、公共或第三人的利益;2、遗嘱人在立遗嘱后以事实行为改变遗嘱;3、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4、遗嘱没有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5、利害关系人申请,经法院判决确定无效。二、公证遗嘱的内容有哪些1、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2、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3、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4、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   遗嘱公证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下面小编就为你整理遗嘱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遗嘱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对遗嘱人立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给以证明。它要求遗嘱人必须在公证员面前订立遗嘱,然后由公证员对遗嘱的内容和遗嘱人的签名给以证明。经过公证的遗嘱,有如下好处:

      (一)遗嘱的内容和形式都符合法律规定,所立遗嘱有效。

      (二)遗嘱内容不易被篡改和伪造。

      (三)有利于保证遗嘱效力的实现,保护遗嘱人和遗嘱受益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因遗嘱引起的继承纠纷的发生。

      公民申办遗嘱公证,应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别人代理。如果当事人行动不便,也可以请公证处指派公证员到立遗嘱入住所办理。申办遗嘱公证,应向公证处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一)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二)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如...

  • 已经公证的遗嘱可以修改。修改遗嘱是立遗嘱人的权利,但是因为公证遗嘱的效力比较高,因此公证遗嘱一般需要通过再立公证遗嘱的方式进行变更。如果只是重新写一份遗嘱,很有可能重新写的遗嘱无法对抗已经公证过的遗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   家里的长辈在去世前,会立遗嘱来告诉大家继承财产的问题,避免出现争夺遗产的情况。那么办理遗嘱公证后是否可以更改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遗嘱公证可以通过再立公证遗嘱的方式进行更改。遗嘱公证是公证机关根据遗嘱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其立遗嘱的行为真实、合法的行为。基于维护公证的公信力的考虑,法律规定经过公证的遗嘱不能用其他遗嘱加以撤销、变更。如果要变更、撤销经过公证的遗嘱,必须再经过公证处的公证方可。

      我国《继承法》第20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和,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2 条规定:“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可见,虽然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但遗嘱人...

  • 下面我就办理遗嘱公证需要什么手续这一问题作简要叙述如下:

    立遗嘱人必须亲自向本人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遗嘱所涉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等材料。

    公证人员需要审查立遗嘱人是否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对所要处分的财产是否享有处分权等内容。符合规定的决定受理。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公证员办理遗嘱公证应当遵守回避程序。特殊情况下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至少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人应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

    公证人员经审查,认为可以出具公证书的,公证员草拟公证书后,连同卷宗报批;审批合格后,公证处按司法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公证书。最后领取公证书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