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刑法> 监视居住的适用人群

监视居住的适用人群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15 15:02:27 0人浏览

导读:

监视居住就是一种限制犯罪嫌疑人自由权的一种处罚,那么,监视居住的适用人群有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监视居住的适用人群
  •   监视居住就是一种限制犯罪嫌疑人自由权的一种处罚,那么,监视居住的适用人群有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凡具有下列八种情况之下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

      4、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需要逮捕而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5、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6、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7、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

      8、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

      以上就是“监视居住的适用人群”全部内容,...

  • 我们经常在电视里面看到监视居住,其实就是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且对其行动加以监视。那么,监视居住到期后可以自由吗?被监视居住有哪些义务?监视居住后还会判刑吗?针对这几个问题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一、监视居住到期后可以自由吗监视居住决定由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作出,由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也可以协助执行。犯罪嫌疑人在被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期间,不能离开居住住所(含指定居所),确有需要要离开的,应向执行监视居所的机关报告,得到同意后方可离开。监视居住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应当由办案机关作出解除或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具体程序为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查,检察长或公安局长决定后,通知办案机关,并将解除决定书送达给嫌疑人。二、被监视居住有哪些义务监视居住作为刑事诉讼侦查阶段的一种强制措施,并不是技术侦查...
  •   监视居住与逮捕

      应结合刑诉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监视居住条件和刑诉法第六十条规定的逮捕条件综合分析。刑诉法第五十七条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五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予以逮捕。笔者认为对此条不能机械理解。

      逮捕是我国刑诉法规定的最为严厉的强制措施,有严格的法律规定。根据刑诉法第六十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对应该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用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办法。

      从此条可以看出:逮捕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二是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三是有逮捕必要。只有三个条件同时满足时,才能作出逮捕决定。

      ...

  •   逮捕与取保候审都是刑事强制措施中的一种,对于犯罪嫌疑人是可以逮捕的。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被批准逮捕后可以取保候审吗?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的区别是什么?不能取保候审的情形有哪些呢?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一、被批准逮捕后可以取保候审吗

      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被批准逮捕后,其委托的律师可以为申请取保候审。

      二、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的区别是什么

      1、对于公安机关报请批准逮捕的,在行文时用“批准逮捕”。检察院对于直接受理的案件,对犯罪嫌疑人逮捕时,行文中使用“决定逮捕”。

      2、《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

  • 监视居住只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待审判后如果构成刑事犯罪一样要判刑的。

    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采取限制或者剥夺的一种强制性方法。

    所谓强制措施只是一种侦查手段,是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窜供、毁灭证据、再次犯罪等。不管是关到看守所里,还是在家里监视,只是视案件情况而有所不同,其目的都是预防性的,而不是惩戒性的。

    监视居住有两类人:一类情形是符合逮捕条件,但是有《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特殊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另一类人是指《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

    被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并不等于就有罪或者无罪,一切还需要经人民法院的审判后才能确定是否有罪,犯的是什么罪,具体该怎...

  • 监视居住的期限是多久?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的期限相关规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检察院刑诉规则》第五十五条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检察院刑诉规则》第五十六条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对于需要继续取保候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取保候审的期限应当重新计算并告知犯罪嫌疑人。《检察院刑诉规则》第五十七条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审查起诉...
  •   监视居住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擅自离开指定的住所,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通常适用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不能提供保人或保证金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可能根据其行为,和案情重新收监,下面我们就来看看监视居住后还会判刑吗。

      一、监视居住的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是否采取监...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