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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犯罪从重情节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16 15:14:57 0人浏览

导读:

众所周知,毒品不仅严重危害人类的健康,败坏社会风气,而且直接导致和诱发各种犯罪。那么毒品犯罪从重情节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毒品犯罪从重情节
  •   众所周知,毒品不仅严重危害人类的健康,败坏社会风气,而且直接导致和诱发各种犯罪。那么毒品犯罪从重情节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毒品犯罪从重情节:

      (1)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这里的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周岁的人。其中的利用,是指利用没有达到刑事法定年龄的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由于被利用者是不负刑事责任的人,因此,利用者属于间接正犯,他与被利用者不构成共犯,而是独立地承担刑事责任。其中的教唆,是指教唆达到法定年龄的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根据刑法理论,对间接正犯与直接正犯一样处罚,而不从重处罚。但刑法考虑到上述犯罪的危害特别严重,规定从重处罚。对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刑法第29 条已经规定了应当从重处罚,而刑法第347条又特别规定了对上述情况从重处罚。这不意味着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走私、贩卖...

  • 毒品犯罪从重处罚的情节有: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是指因犯本节规定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中的任何一种罪,被判处任何一种刑罚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六条规定,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六条

    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

  • 毒品犯罪蔓延呈高发态势和低龄化趋势。青少年由于好奇心强,容易受人诱惑,成为毒品的主要受害者。相关调查数据显示:青少年犯罪占全部刑事案件总数70%以上,十五六岁的未成年犯罪案又占青少犯罪案的70%以上。毒品的蔓延危害每年给国家造成难以估算的巨大经济损失,一些青少年也因此断送宝贵青春、前程甚至生命,给许多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精神痛苦。一、青少年毒品犯罪的主要原因一是社会环境复杂,青少年易被引诱吸毒。近年来,海洛因、冰毒、K粉、开心水、止咳水等种类繁多的传统毒品及新型毒品在深圳酒吧、歌厅等青少年频繁出入聚会的场所大量出现,青少年与毒品的接触机会增多,由于其辨别是非能力差,极易被引诱而吸毒。二是青少年身心发展不成熟,法制观念淡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思想的泛滥严重腐蚀青少年的心灵,一旦现实生活出现挫折,他们就容易意志消沉,在压力中迷失自己,认为吸毒能减缓压力,于是放松警惕,慢慢滑向了吸毒、贩毒的漩涡。三...
  •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无论数量多少,都应予立案追诉。2、非法持有毒品罪(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明知是毒品而非法持有,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一)鸦片二百克以上、海洛因、可卡因或者甲基丙胺十克以上;(二)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MDAD)等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吗啡二十克以上;(三)杜冷丁五十克以上(针剂100mg支规格的五百支以上,50mg支规格的一千支以上;片剂25mg片规格的二千片以上,50mg片规格的一千片以上);(四)盐酸二氢埃托啡二毫克以上(针剂或者片剂20ug支、片以上)(五)氯胺酮、美沙酮二百克以上;(六)三唑仑、安眠酮十千克以上;(七)咖啡因五十千克以上;(八)氯氮卓、艾司唑仑、地西泮、溴西泮一百千克以上;
  •   毒品犯罪是我国刑法严厉打击的犯罪,对于毒品犯罪来说也是一个种类型的犯罪。并不是只要一涉及毒品的犯罪就会被判处死刑,而是会根据他们的定罪量刑来执行。那么对毒品犯罪的刑罚就是死刑吗?接下来就有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来解答一下关于对毒品犯罪及其相关问题。

      一、对毒品犯罪的刑罚就是死刑吗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依法可以判处死刑。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

  •   昨日最高法出台了关于毒品犯罪最新司法解释,该毒品犯罪最新司法解释有哪些看点?最新毒品犯罪司法解释主要有5看点,分别是规定了向学生贩卖毒品应当加重处罚、国家工作人员涉毒处罚更重、新增12种新类型毒品的定罪量刑数量标准、明确何为“网络涉毒犯罪”以及全面规定了各类毒品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向学生贩卖毒品应当加重处罚

      《解释》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并向在校学生贩卖毒品的;非法持有毒品达到“数量较大”标准且利用、教唆未成年人非法持有毒品的,这两种情形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情节严重”。利用、教唆未成年人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走私制毒物品的数量达到标准最低值的一半,应当被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情节较重”。此外,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定罪处罚;向吸食、注射毒品的未成年...

  •   一般来说,法官在判案时,会结合各方面因素来进行综合审判,力求达到最大限度的公平,对于那些极其恶劣的行为,一般都会从重处罚。那么,强奸罪从重处罚的情形有哪些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①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②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3人以上)

      ③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注意:A这里是妇女不是幼女;B必须在公共场所当众;C这里的当众不包括犯罪人,一般也不包括被害人;D当众不一定是用眼睛看)

      ④二人以上轮奸的;(注意:A这里的“二人”不是指共犯的特殊形式,因此一个17岁的男子和一个13的男孩轮奸妇女的,17岁的男子要承担二人以上轮奸的责任; B轮奸未遂的定罪适用普通构成、量刑适用加重构成未遂)

      ⑤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注意:这里的“致使”包括故意和过失,但必须强奸行为和加重结果具有直接性的因果关系,因此强奸致人自杀的属于酌定情节,而不是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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