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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变更为逮捕的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16 15:46:18 0人浏览

导读:

在刑事诉讼中,只要犯罪嫌疑人符合一定条件,交纳一定的金钱作为保证金,是可以取保候审的。那么取保候审变更为逮捕的条件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取保候审变更为逮捕的条件
  •   在刑事诉讼中,只要犯罪嫌疑人符合一定条件,交纳一定的金钱作为保证金,是可以取保候审的。那么取保候审变更为逮捕的条件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1.被取保候审人企图自杀、逃跑。逃避侦查、审查起诉的;

      2.被取保候审人实施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干扰证人作证行为,足以影响侦查、审查起诉工作正常进行的;

      3.被取保候审人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两次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

      4.被取保候审人经传讯不到案,造成严重后果或者经两次传讯不到案的;

      5.在取保候审期间故意实施新的犯罪行为;

      6.应当逮捕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正在怀孕、哺乳自己的婴儿而未逮捕,疾病症愈或者哺乳期已满的。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关取保候审变更为逮捕的条件的相关内容。

  •   取保候审实施后如果被取保候审人员触犯了一些其他的法律严禁的规定,就很有可能会对其进行逮捕或者其他的惩罚。那么,取保候审逮捕的条件是怎么样的呢?我相信你一定会对此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法律快车的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有关于此的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取保候审逮捕的条件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将取保候审变更为逮捕的条件是:

      1.被取保候审人企图自杀、逃跑。逃避侦查、审查起诉的;

      2.被取保候审人实施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干扰证人作证行为,足以影响侦查、审查起诉工作正常进行的;

      3.被取保候审人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两次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

      4.被取保候审人经传讯不到案,造成严重后果或者经两次传讯不到案的;

      5.在取保候审期间故意实施新的犯罪行为;

      6.应当逮捕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正在怀孕、哺乳自己的婴儿而未逮捕,疾病症愈或者...

  •   我们要知道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哪个阶段就向哪个决定机关申请。那么取保候审变更的刑事拘留条件规定有哪些?取保候审变更为逮捕的条件是什么?刑事拘留可以取保候审吗?针对这几个问题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取保候审变更的刑事拘留条件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

  •   核心内容: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和办理手续是怎么样?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是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要遵守不得擅自离开市,不得干扰证人作证等。而符合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各种法律手续。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审核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

      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审查,看是否符合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取保候审期间是否存在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二、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各种法律手续。

      如果你儿子符合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案件承办人应当写出《呈请解除取保候审报告书》,经...

  •   在刑事诉讼中,只要犯罪嫌疑人符合一定条件,交纳一定的金钱作为保证金,是可以取保候审的。那么取保候审变更为逮捕的条件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1.被取保候审人企图自杀、逃跑。逃避侦查、审查起诉的;

      2.被取保候审人实施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干扰证人作证行为,足以影响侦查、审查起诉工作正常进行的;

      3.被取保候审人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两次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

      4.被取保候审人经传讯不到案,造成严重后果或者经两次传讯不到案的;

      5.在取保候审期间故意实施新的犯罪行为;

      6.应当逮捕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正在怀孕、哺乳自己的婴儿而未逮捕,疾病症愈或者哺乳期已满的。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关取保候审变更为逮捕的条件的相关内容。

  •   我们知道取保候审到了期限届满之后是可以解除的,那么,解除取保候审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1、发现被取保候审人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这种情形往往是已经查明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无罪的,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由于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也就不应当继续采取取保候审,因此予以解除。

      2、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为保障被取保候审人的合法权益,防止案件久拖不决,刑事诉讼法对取保候审期限规定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因此,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吋,依法应当解除取保候审。

      为监督公安司法机关严格按照法定期限执行,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取保候审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取保候审...

  • 解除取保候审,条件有以下几点:

    第一、发现被取保人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这种情形往往是已经查明,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无罪的,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由于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也就不应当继续采取取保候审,因此予以解除;

    第二、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为保障被取保候审人的合法权益,防止案件久拖不决,《刑事诉讼法》对取保候审,规定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因此,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吋,依法应当解除取保候审;

    第三、为监督公安司法机关,严格按照法定期限执行,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取保候审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取保。

  •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五十二条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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