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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商业秘密十足重要,受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企业也需要注意保护方式。那么,商业秘密的保护方式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战略的部署依赖科学、健全的保密制度予以实施,下列几类商业秘密的保护方式以供参考。
首先,应当通过多种方式培养员工的商业秘密保护意识。商业秘密的保护重点在于预防,应采取必要的手段使商业秘密不能泄露给非应掌握该商业秘密的任何人。所以使每个员工意识到商业秘密对企业是至关重要的无形资产,树立保密及防范意识是非常重要的。
其次,要通过建立全面的保密制度,落实企业保护商业秘密战略。对内管理领域,应当建立和健全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的规章管理制度及措施,确保秘密信息不致泄露。应当在制度管理、程序管理、人员管理等不同方面予以建制,制度和措施至少应当包括:建立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制度、设置商业秘密保护职能部门及区域、明确确定商业秘密的程序...
商业秘密的秘密性
商业秘密的秘密性,是指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必须是非公开的,不为公众所知悉,权利人通过采取保密措施,使其他人通过正当方法无法获取或探明。秘密性是商业秘密的最基本特征,是维系其经济价值和法律保护的前提条件,也是区别于专利、商标、版权等具有公开性的无形财产的显著特点。
(一)不为公众所知悉,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
“公众”一般指社会上不特定的多数人,但“秘密性”相对的公众是指与权利人有竞争关系的人。“公众”在地域范围上,也具有相对性。我国与世界先进国家在科技方面存在着较大差距,某些国外早已成型甚至即将淘汰的技术,被我国企业引进之后,可能被视为先进技术,具有秘密性。而我国地域辽阔,各地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有些在沿海和经济发达地区早已推广应用而公知的技术,在边远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可能还鲜为人知,成了...
核心提示:商业秘密的本质是技术信息或者经营信息,但并非所有的技术信息或者经营信息都构成商业秘密。那怎么样才算是构成商业秘密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有关定义,请参阅下文。
无论是技术信息还是经营信息,要构成商业秘密,必须具有以下要件:
1、秘密性。要构成商业秘密,必须首先具有秘密性,即“不为公众所知悉”,也就是指该信息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的。反之,如果某些信息已经被公众所知悉或者能够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则不构成商业秘密。因此,如果他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向公众披露了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该披露者就构成对商业秘密的侵犯,但披露以后,该信息就不再成为商业秘密,任何人均可自由使用该信息。如果他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向第三人披露商业秘密但没有向公众披露,则权利人可以要求第三人保护其商业秘密,第三人不得向任何人泄露该商业秘密,也不得使用该商业秘密。
2、该信息能...
在生活中我们朋友之间可能会有一些小秘密,不管是有心还是无心,被泄露秘密的那个人以后绝对不会再说任何秘密给那个朋友。那么员工泄露商业秘密的话后果只能更严重。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员工泄露商业秘密怎么处理的相关内容。
一、员工泄露商业秘密怎么处理1、民事赔偿责任,一般来说,泄露商业秘密给权利造成损失的,侵权人要承担赔偿责任。
2、刑事责任,如果泄露商业秘密造成权利人损失较重的,根据具体情况,就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了。按照法律上的规定,将要承担以下的刑事责任:
(1)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将要受到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且还要处罚金或者单独处罚金;给权利人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就可能要被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限徒刑,并且判处罚金。
(2)明明就知道或者应该是知道上面行为,还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将会被以侵犯商业秘密罪论处。
3、行政责任,泄露商...
如今是一个法制的社会,很多与生活息息相关的事情都离不开法律。商业秘密对于一个企业而言是很重要。那商业秘密的有关规定是什么?接下来,法律快车的小编将向您介绍关于商业秘密保密措施有哪些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一、商业秘密保密措施有哪些商业秘密包括以下几种保密措施:
(一)物理性防范措施物理性防范措施主要指从机构安全体系方面,对保守商业秘密采取的最基本的具体措施,在实践中有着极其明显的效应。这些物理防范保密措施包括:
(1)厂区的安全设置;(2)特别的保密区域(如生产车间、检测间、研究室等)或保密室;(3)严格的出入制度和监督人员;(4)废弃物的处理;(5)保密区域的隔离措施,等等。
商业秘密包括哪些保密措施
(二)保密规章制度保密规章制度的制定要合理、合法、切实、可行。规章制度如果过于琐碎,会与工作不适应,因而会造成工作障碍,影响经营活动。相反,过于简单,又形同虚设。...
用人单位如果是科研类的公司,那么劳动者在进入公司之前会与用人单位签订商业秘密保护协议书,劳动者在签订协议书以后不得向外人透露公司的机密信息,如果泄露商业秘密给公司带来损失的,劳动者需要进行赔偿,商业秘密也有一定的保护期,那么商业秘密权的保护期是什么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商业秘密权的保护期是什么根据《合同法》的诚实信用原则和劳动者对单位的忠实义务,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属于法定的义务,权利人与义务人即使没有约定保密期限,只要该项商业秘密未被公开,仍然具有经济价值,且权利人对其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商业秘密,则知悉该商业秘密的单位和个人就应当继续履行保密义务,直到该项商业秘密公开为止,即当事人保密义务的期限与商业秘密的存续期限相同。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依约定。所以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只要商业秘密还具有秘密性,就应当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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