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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款太低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19 11:39:17 0人浏览

导读:

宅基地拆迁是很常见的事情,有时候被拆迁人可能会认为拆迁补偿款太低。那么,拆迁补偿款太低怎么办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拆迁补偿款太低怎么办
  • 被征收人可以就拆迁款就征收部门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被征收人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向有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注意一定要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行使上述权利。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   宅基地拆迁是很常见的事情,有时候被拆迁人可能会认为拆迁补偿款太低。那么,拆迁补偿款太低怎么办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本条例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   在我国征地拆迁工作当中往往会遇到非常多的问题,其中很突出的一个问题便是被征地者对于拆迁补偿不满意。那么出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呢?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征地拆迁补偿太低怎么办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征地拆迁补偿太低怎么办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本条例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的纠纷一般多于城市拆迁,因为被拆迁户已经习惯于其农村的生活,让其远离原本的生活环境这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可政府的规划一般的人也无法阻拦,而为了避免拆迁补偿纠...

  • 企业拆迁评估报告太低,可以申请复核。应当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

  •   在拆迁过程中,最大的矛盾就在于拆迁赔偿款的问题,如果是遭遇到了拆迁赔偿不合理的情况下,被拆迁人应该如何维权呢?相信这个问题备受大家的关注。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拆迁赔偿不合理怎么办?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拆迁赔偿不合理怎么办  1、达成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形

      如当事人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不仅对补偿方式、安置房屋面积、过渡期限等一般内容进行约定,而且对协议的标的物即安置用房的位置、用途也作了明确、特别约定的情况下,该标的物具有了特定性,结合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特殊性,按照对被拆迁人利益的侧重保护原则,《解释》将此种情况下被拆迁人对该特定房屋的债权视为一种特种债权,该特种债权的优先权属于法规、司法解释规定的,也就是债权物权化。根据特种债权的物权优先效力,被拆迁人的债权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即排他性,拆迁人出卖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标的物补偿安置房屋给第三人的行为为侵权行...

  • 6、

    如果觉得拆迁补偿不合理,可以按照如下途径维权:

    1、要求地方人民政府协调;

    2、如果协调不成功的,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进行裁决;

    3、如果是非正常征地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资料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   很多房子由于各种原因将会被拆迁,拆迁之后,原住房群众怎么安顿好将成为社会的重点关注对象,处理好了将是一桩美事。那么,安置房再拆迁怎么补偿呢?接下来小编为大家整理一些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什么是安置房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

  •   国有土地上的私有房屋的拆迁补偿款如何分割?

      答:因落实政策而恢复所有权的代理经租房屋拆迁补偿款的分割,一般归所有人。实际居住人的安置问题,按照本市有关政策处理。

      通过市场买卖取得的使用权公有居住房屋被拆迁后,所得到的货币补偿款,一般应归出资人所有。

      售后公房在性质上属于私有房屋,应当按照私有房屋拆迁补偿款份额划分的原则处理。

      推荐阅读:国家赔偿   拆迁补偿

  •   征地补偿款被挪用额之后要向相关的机构申请属于自己的行政复议,但是安置的费用一般是由相关的人员来补偿的。而且被挪用的人员也需要承担一定的刑事法律责任。那么征地补偿款被挪用了怎么办呢?接下来就有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来解答。

      一、征地补偿款被挪用了怎么办?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征地安置补偿款中,除了直接支付给个人的青苗补偿款、地上附着物补偿款等属于私人合法财产应归个人自主支配之外,凡是已经支付给农村集体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都必须专款专用,除了经过村集体讨论民主表决程序决定如何使用该项专款之外,村委会无权擅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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