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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证据收集注意事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19 13:55:00 0人浏览

导读:

发生医疗事故为了在诉讼中证明主张,收集证据十分重要。那么,医疗事故证据收集注意事项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医疗事故证据收集注意事项
  •   发生医疗事故为了在诉讼中证明主张,收集证据十分重要。那么,医疗事故证据收集注意事项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医疗事故证据收集注意事项:

      一、医疗事故证据收集注意事项:尽早封存病历

      病历应当是病情展开的真实记载,应当是供认医疗单位医治办法是不是正确、有无医疗差错的重要根据,在司法审判中也应当是一种非常重要的书证材料。但是根据中国有关法规,发生医疗纠纷后,由做为一方当事人的医疗单位担任保管病历,且制止患者和家属查阅,这是一条非常不合理的规矩(其时一些医疗单位接受律师查阅)。对此,患者及家属表明极为满,常常怀疑医疗单位篡改病历内容(事实上这种表象确实存在),医疗不单位也常常因此蒙受“不白之冤”。

      因此,为体现法令的公平,避免发生不必要的误解,主张在怀疑有医疗事故可以时,患者及家属应及时向医疗单位提出封存病历的需要。虽然病历封存后,患者仍无...

  • 医疗事故发生后,要想追究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的责任,得到应有的赔偿,必须尽快采取行动。而其中很重要的一个事情,是收集医疗事故的证据。但医疗事故证据收集不容易,患者为了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收集医疗事故证据的过程中应当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为你详细介绍。收集医疗事故证据时应注意以下问题:一、发生医疗纠纷时,患者首先要有收集证据的意识,应向医院要求将病历资料立即封存,最好能对封存过程进行公证或请律师作见证。医疗机构没有任何理由拒绝或拖延患者合法要求。二、如因抢救急危患者医务人员需补记病历的,补记期间患者方有权要求在场监督。三、在复印、封存和启封病历资料及其他证据时,医院、患者双方都应共同在场,如对血液进行封存保留的,还应由医疗机构通知采供血机构派员到场。切记复印和封存所有能复印和封存的资料,并由医疗机构加盖证明印记。四、患者方应及时要求进行相关的检验并充分行使自己选择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的权利...
  •   医疗事故 证据收集

      1、医疗机构如何保管病历

      病历属于医药卫生科技档案,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药卫生档案管理暂行办法》中对于档案、病历的保管均作出了规定。医疗机构要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设置专门部门、配备专程人员负责病历资料的收集、整理、分类、质量检查、统计分析、检索、保管等工作,并提供设备、设施等支持条件;建立病历保管、统计、借阅等相关管理制度,鼓励病历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

      2、患者有权复印或复制哪些病历资料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10条的规定,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自己的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门诊病历包括门诊和急诊的各种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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