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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属于什么纠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19 14:36:49 0人浏览

导读:

在公司中,拖欠工资很容易引起纠纷。那么,拖欠工资属于什么纠纷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拖欠工资属于什么纠纷,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拖欠工资属于什么纠纷
  •   在公司中,拖欠工资很容易引起纠纷。那么,拖欠工资属于什么纠纷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拖欠工资属于什么纠纷,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拖欠工资属于劳动纠纷:

      (一)发生工资拖欠纠纷卡伊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二)发生工资拖欠纠纷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费用200-300元,如果你胜了全部由公司负担)。

      (三)如果对工资拖欠纠纷的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四)根据国家规定在工资拖欠纠纷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 公司拖欠工资属于劳动争议纠纷。劳动争议,即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一)发生工资拖欠纠纷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二)发生工资拖欠纠纷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

    (三)如果对工资拖欠纠纷的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在工作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都应当按时并且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尽管法律如此规定,但是还是存在一些无良企业拖欠员工的工资,就会发生工资拖欠纠纷。那么,作为当事人需要了解一下拖欠工资属于什么纠纷。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一、在工资拖欠纠纷过程中,拖欠工资属于劳动纠纷。拖欠工资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如下:

      (一)在工资拖欠纠纷中劳动者可以解除合约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在工资拖欠纠纷中用人单位需要支付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的内容如下:

      1、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时,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

      2、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支付期差额部分;

      3、逾期不支付,责令用人...

  • 一项工程如果一旦完成了,就必须要拿到工程款,如果对于工程款被拖欠产生的纠纷,可以通过法院起诉的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工程款纠纷起诉状范本?一、工程款纠纷起诉状范本原告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XX省XX县XX路X号。法定代理人XXX,系公司经理。委托代理人XXX,X,XX年X月X日生,X族,系XX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副经理。委托代理人XXX,X,XX年X月X日生,X族,系XX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副经理。被告XX学校,住址XX镇XX区XX号。法定代理人XX,系XX学校负责人。请求事项:1、要求被告向原告退回工程履约保证金XX万元(¥XXXX元);自XX年X月X日每日以应支付款X%计算违约金。2、被告按月利率2%从2006年11月14日算支付至被告实际清偿之日的利息;
  •   1998年9月22日,原告作为承包人与作为发包人的被告,就深圳星通花园熙龙阁(又称卧龙阁)工程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下称“合同”)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书》(下称“协议”)。1999年3月5日工程开工,2000年3月28日提前通过竣工验收。在合同与协议履行过程中,被告多次逾期支付工程进度款,且在合同规定的2000年4月28日前一直不办理全部结算手续。无奈,原告于2001年5月22日向深圳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争议焦点

      被告辩称:原告在未取得承建资格证书的前提下与被告签订的施工合同及协议无效,因自身过错应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原告投入的材料与人工费,应按无等级类标准对其已完工程量进行造价审计后由被告折价返还。且本案的性质为工程结算纠纷,而非拖欠工程款纠纷,原告尚不具备请求给付工程款的条件。

      原告认为:自身不存在主体资格...

  • 关于股权转让纠纷的处理近年来,审判实践中涉及公司法的疑难案例较多,本文就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相关问题及处理谈谈笔者的理解。

    一、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没有征得其他股东同意的处理

    未依法征得其他股东同意而转让股权的行为,严格讲是处于效力待定状态,如果其他股东追认的,则转让仍为有效。此种情形下,纠纷一般有两类:

    (1)股权转让合同成立后,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而受让人起诉出让人,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可以先将该诉讼情况通知公司,让其在一定限期内征求其他股东对该转让合同的意见,其他股东在期限内有超过半数以上股东作追认或不作相反意思表示(通知转让而不作否认,视为同意转让),且不同意转让的其他股东又不购买该转让出资的,或仅欲以低于转让合同价格购买的,判令转让合同双方当事人继续履行合同。如在合理期限内有其他股东表示以相同或优于该转让合同的价格条件购买该股权的,则视出让人意思表示而定。如出让...

  • 工程结算纠纷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9条规定,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

    工程结算纠纷处理流程一般按以下几个方面处理:

    首先,工程部必须将结算资料及时完整地送交预算部,并且做好资料清单交接书面记录由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

    然后,预算部将结算资料交给相关成本控制人员进行资料符合性审查,针对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进行详尽认真的审查,对经审查的结算书进行复核、确认。

    最后在确认之后办理工程款支付工作。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签...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石祖新律师。现在给大家解答“拖欠工程款纠纷怎么处理”的问题。

      一般情况下,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和解、调解也是国家最近非常提倡和鼓励的方式。

      无法协商一致的,可采取诉讼或仲裁的形式来解决。具体采取哪种方式,首先要看合同中是否有无相关约定,如果约定采取仲裁的方式解决的,去法院起诉就不会被受理;反之也是一样的。

      另外,我们也要看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是否有效,如果约定的是“既可以到法院起诉也可以到某某仲裁委申请仲裁”,那么这样的约定是无效的,只能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

      如果合同中没有对如何解决争议进行约定或者根本就没签合同的,一般只能通过诉讼,也就是去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最后提醒大家的是,涉及到施工合同的纠纷相对复杂,对方拒不付款的原因是也多种多样的。如果出现此类纠纷,还是建议大家委托律师来处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以上就是我对这个问题...

  •   单位有义务按月给劳动者发工资。可是有时候单位会拖延发工资的时间。有的人可能会疑惑,拖欠工资多久算违法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拖欠工资多久算违法,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我国《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资应当以月薪的形式发放,也包括应当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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