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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公证需要的材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19 15:29:16 0人浏览

导读:

在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而进行遗产继承公证的时候,需要携带足够的材料。那么,遗产继承公证需要的材料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遗产继承公证需要的材料,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遗产继承公证需要的材料
  •   在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而进行遗产继承公证的时候,需要携带足够的材料。那么,遗产继承公证需要的材料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遗产继承公证需要的材料,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簿。

      4、亲属关系证明。一般由被继承人或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证明,也可以由以上主体所在地公安机关证明。居民可以由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证明。村民可以由村委会和乡(镇)政府证明。

      5、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由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

      6、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继承的,应当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

      7、被继承人父母已经死亡的,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

      8、遗嘱继承的,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遗嘱。

      以上就是关于遗产继承公证需要的材料,谢谢阅读!...

  • 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在办理继承时,公证员会根据被继承人的具体情况,要求补充亲属关系证明、婚姻证明等材料,以确保不遗漏同一顺序的每个法定继承人。那么,怎么办理不动产继承公证?一、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的注意事项1、遗产应当是公民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2、应当清楚被继承人的遗产状况,例如有无典当、抵押、是否共有、产权有没有争议、有无其他债权债务;3、对于夫妻共有财产的继承,夫妻关系有效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因此在办理夫妻一方死亡的继承公证时,夫妻共有财产,只有属于死者的那部分才能作为遗产进行继承,另一部分则应归在世的一方所有;4、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应当先确认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决定适用的继承形式和法律规定;5、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事先要审查遗嘱是否有效,遗嘱继承人和遗产有无变化...
  •   如果一个家庭的长者去世之后,可能会留下大量的相关遗产,对于遗产的继承,家属之间可能会发生这样或那样的纠纷,这时候就需要进行遗产继承公证,接下来和法律快车小编一起学习一下,遗产继承公证所需材料有哪些?

      一、遗产继承公证所需材料有哪些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需为公安机关或医院出具的证明,如:死亡人员销户后的人口信息表;也可是人员法院的宣告死亡裁定书。

      2、遗产证明。如: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存折或存单,其他财产如股票、基金、公积金、保险金等,需由相关单位出具附有账户号和财产数额的证明文件。办理房产继承还须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调取《房屋信息摘要》。

      3、死者生前单位或所在社区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亲属关系证明须详细写明死者的父母亲情况(姓名、身份证号、是否在世以及死亡时间)、配偶情况(姓名、身份证号、是否原配、离异或死亡日期)、子女情况(包括婚生及非婚生的亲生子女、养子女、具有扶养关系的...

  •   继承权是行为人享有的一种权利,因此行为人是可以对继承权进行处理的,放弃对遗产的继承,但是这种放弃是否是继承人单方放弃就可以,还是需要进行公证呢?其实只要写一份声明书就可以啦,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放弃遗产继承需要公证吗,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放弃遗产继承需要公证吗

      放弃遗产没有强制公证的法律要求,是否公证全凭继承人的自愿。放弃房产继承同样没有强制要求必须要公证,但是为了避免以后的纠纷,办理公证可能更有法律效力。如果不需要公证,就有明示的放弃的文件,比如声明等。

      公证是采取自愿原则的,也就是做出放弃遗产的意思表示,自己通过书面表述明示出来,就可以发生效力。但是为了避免以后的纠纷,办理公证可能更有法律效力。

      公民申请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有很强的时间性,一定要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处理前这段时间提出。过了这段时间,公证处均不予受理。

      如果继承人不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则视...

  • 继承法规定的遗嘱形式有五种,口头遗嘱、录音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和公证遗嘱。

    遗嘱人立下遗嘱指定继承人在自己去世后依据遗嘱继承房屋,在被继承人去世后,继承人可以依据遗嘱继承被继承人留下的房屋。

    被继承人去世后,继承人之间就被继承人所立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均予认可,所有继承人带上:继承人身份资料、被继承人死亡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证明、欲继承房屋权属凭证等资料,共同去公证处办理房屋继承权公证。接受遗产继承人凭继承权公证书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权属变更手续。

    如果继承人之间就被继承人留下的遗嘱真实性、合法性产生争议,可以通过法院起诉确认遗嘱的效力。

    如果法院认定遗嘱有效,则根据遗嘱作出判决;如果法院认定遗嘱无效,将按照法定继承分割遗产。

  • 遗产继承不是必须公证的,公证的目的主要是确认所有权。由于每个家庭有每个家庭不同的情况,为了防止不必要的纠纷,还是最好做一下公证,日后出现风险后,可以向法院提交的有力证据。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   1、全部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身份证明原件。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或者公安机关签发的死亡报告、殡仪馆签发的死亡证或者火化收费单据等);如被继承人在国外死亡的,其死亡证明须在居住国办理公证及外交认证。

      3、被继承人的遗产凭证原件(如房产所有权证、存款凭证、股票等);如有被继承人的公证遗嘱的,提供遗嘱原件(如在国外所立的遗嘱,须经居住国遗嘱检验部门检定及外交认证)。

      4、全部合法继承人情况的证明。证明必须详列全部合法继承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时间、职业、住址以及与继承人的关系。继承人已经死亡的,要写明于何时在何地死亡,并提供死亡证明。

      5、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要提供《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6、继承人中有死亡的,还需提供已死亡的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继承人失踪多年,下落不明的,应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

  •   在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而进行遗产继承公证的时候,需要携带足够的材料。那么,遗产继承公证需要的材料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遗产继承公证需要的材料,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簿。

      4、亲属关系证明。一般由被继承人或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证明,也可以由以上主体所在地公安机关证明。居民可以由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证明。村民可以由村委会和乡(镇)政府证明。

      5、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由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

      6、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继承的,应当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

      7、被继承人父母已经死亡的,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

      8、遗嘱继承的,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遗嘱。

      以上就是关于遗产继承公证需要的材料,谢谢阅读!...

  • 遗嘱继承房产可以不需公证,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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