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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费用缓交的情况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19 15:49:32 0人浏览

导读:

当民事案件走诉讼途径的时候,诉讼费交了后案件才能够被法院受理。那么诉讼费用缓交的情况有哪些呢?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诉讼费用缓交的情况
  •   当民事案件走诉讼途径的时候,诉讼费交了后案件才能够被法院受理。那么诉讼费用缓交的情况有哪些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诉讼费用缓交的情况:

      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缓交诉讼费用:

      1.追索社会保险金、经济补偿金的;

      2.海上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请求赔偿的;

      3.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法律援助的;

      4.确实需要缓交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申请诉讼费用免交、减交、缓交的手续 与法院的相关规定 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应当在起诉或者上诉时提交书面申请,足以证明其确有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因生活困难或者追索基本生活费用申请免交、减交诉讼费用的,还应当提供本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符合当地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规定的公民经济困难标准的证明。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司法救助申请不予批准的,应当向当事人书面说明理由。

      当事人申请缓交...

  •   核心内容:关于债权债务的纠纷和诉讼当中,在诉讼费用关于减交和缓交的情况是具体如何安排的呢?下文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详细分析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诉讼费用的减交

      根据《交纳办法》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减交诉讼费用:

      1.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

      2.属于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的;

      3.社会福利机构和救助管理站;

      4.确实需要减交的其他情形。

      人民法院准予减交诉讼费用的,减交比例不得低于30%。

      二、诉讼费用的缓交

      根据《交纳办法》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缓交诉讼费用:

      1.追索社会保险金、经济补偿金的;

      2.海上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请求赔偿的;

      3.正在接受有关部门...

  •   民事案件双方无法协商解决而打官司的,是需要出一定的诉讼费的。那么诉讼费用减交的情况有哪些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诉讼费用减交的情况:

      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减交诉讼费用:

      1.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

      2.属于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的;

      3.社会福利机构和救助管理站;

      4.确实需要减交的其他情形。

      人民法院准予减交诉讼费用的,减交比例不得低于30%。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关诉讼费用减交的情况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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