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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逮捕的执行程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19 16:08:00 0人浏览

导读:

在刑事案件中,公安机关发现犯罪嫌疑人后,就会写提请逮捕申请书交由上级机关,申请批准逮捕。那么批准逮捕的执行程序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批准逮捕的执行程序
  •   在刑事案件中,公安机关发现犯罪嫌疑人后,就会写提请逮捕申请书交由上级机关,申请批准逮捕。那么批准逮捕的执行程序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批准逮捕的执行程序:

      1.对于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逮捕证,立即执行。

      2.执行逮捕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执行逮捕时,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并责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证上签名(盖章)或按手印。被逮捕人拒绝在逮捕证上签字或按手印的,应在逮捕证上注明。

      3.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后,提请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批准或决定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或者作出逮捕决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在24小时之内进行讯问。对于发现不应当逮捕的,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立即释放。立即释放的,应当发给释放证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外,应在24小时以内将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所在单位...

  •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刑事诉讼法》第80条规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   (一)提请、批准逮捕

      1.公安机关提请逮捕。

      《刑事诉讼法》第66条规定:"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可见,公安机关需要逮捕时,应当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报批逮捕,并移送提请批准逮捕书和案卷材料、证据。提请批准逮捕书应当写明犯罪嫌疑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民族、住址、简历、所犯罪行和主要证据,认定的罪名、逮捕的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重大案件的讨论。这样可以提前了解案情,为审查批捕作一定准备。

      2.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

      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由审查批捕部门办理。审查批捕部门应当指定办案人员审查。办案人员审查后,提出审查意见,审查批捕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请检...

  •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有的人可能会疑惑,批捕后可以取保候审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如果没有批捕,其家属可以申请取保候审,是否批准需要根据具体案情由办案机关决定。如果已经由检察院批捕,其委托的律师也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 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定的程序,对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内容,以国家的强制力为后盾,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迫使义务人履行义务的行为。执行应当具备以下条件:第一,执行以生效法律文书为根据;第二,执行根据必须具备给付内容;第三,执行必须以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无故拒不履行义务为前提。

      执行程序是指保证具有执行效力的法律文书得以实施的程序。执行程序与审判程序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两者的联系表现为:依审判程序作出的具有给付内容并需予以执行的法律文书适用执行程序予以执行。两者的区别表现为:审判程序是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程序,执行程序是实现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程序。执行程序是保证审判程序的任务得以实现的有力手段。但执行程序具有相对的独立性:首先,经审判程序处理的民事案件并不必然也要经过执行程序;其次,执行程序所适用的案件不只限于审判程序处理的案件范围。例如公证机关制作的赋予强...

  •   批准逮捕后符合条件的是可以取保候审的。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如果已经由检察院批捕,其委托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第五十二条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   很多人抱着侥幸的心态进行犯罪,一旦被公安机关抓获以后,最担心的还是家属,想着最烦被逮捕之后是不是可以取保候审,那么公安局逮捕后的程序是什么?逮捕后可以取保候审吗?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公安局逮捕后的程序是什么

      1、对于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逮捕证,立即执行。

      2、执行逮捕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执行逮捕时,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并责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证上签名(盖章)或按手印。被逮捕人拒绝在逮捕证上签字或按手印的,应在逮捕证上注明。

      3、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后,提请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批准或决定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或者作出逮捕决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在24小时之内进行讯问。

      4、到异地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被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到异地执行逮捕时,应...

  •   我们经常说: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因为酒后驾车的危害实在是太大了,有很多人都是因为酒后驾车发生了交通事故。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法院强制执行程序有哪些步骤?法院强制执行程序期限为多长时间?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一、法院强制执行程序有哪些步骤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章的规定,我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程序步骤是: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3、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4、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6、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7、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8、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二、法院强制执行程序期限为多长时间

      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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