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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二卖如何处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20 09:30:52 0人浏览

导读:

出卖人将房屋先后卖给两个不同的买受人,这就是我们所说的一房二卖。而一房二卖容易起纠纷。我们应该如何处理?在处理一房二卖纠纷中,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不同处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房二卖如何处理
  • 一房二卖纠纷具体的处理方式由于实际履行的情况不同,一房二卖纠纷具体的处理方式也会不同。两个不同的买受人均在不知情的情形下订立了购房合同,先办理过户登记的买受人优先获得房屋的所有权。如果两个买受人均没有办理过户登记,也没有进行预告登记,则由实际占有的买受人获得所有权。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核心内容:一房二卖是指出卖人以同一房屋为标的,在与买受人签定买卖合同但尚未办理过户登记时,又与第三方签定买卖合同,从而导致两个不同的买受人均希望获得同一房屋的利益冲突。谁能最终获得该房屋的问题,取决于先后两个合同的效力及履行。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介绍一房二卖的三种情形及后果,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房二卖是房屋买卖纠纷的一种,对于一房二卖纠纷,司法实践中根据不同情况予以不同的处理:

      一、出卖人先后与两个不同的买受人订立合同后,对后买受人履行了合同义务,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的情形。

      在该一房二卖情形下,两个房屋买卖合同均属有效。但因成立在后的合同已经履行完毕,该合同中的买受人已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此时,前后两个买受人享有的请求权性质是不同的。后买受人因其债权已得到满足,已经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故其享有的是该房屋所有权上产生的物权请求权。

      一房二卖前买受人享有的是房屋买卖合同...

  •   核心内容:卖房人将房屋卖给两个不同的买房人,这就是一房二卖。如果遇到一房二卖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处理?处理一房二卖的情形,要根据不同情况来进行不同处理。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如何处理一房二卖的相关内容。

      一房二卖的处理原则是怎样的?

      要了解一房二卖的处理原则,首先要知道什么是一房二卖,开发商为什么要选择一房二卖?

      (一)什么是一房二卖:

      一房二卖,指出卖人先后或同时以两个买卖合同,将同一特定的房屋出卖给两个不同的买受人。又称房屋的二重买卖。

      开发商在签订购房合同后一方面考虑到购房者可能会违约的情况怕房子卖不出去,另一方面以更高的价格卖给另一购房者,这些都是开发商选择一房二卖的原因。

      (二)一房二卖的一般处理:

      房屋买卖合同关系成立后,房屋出卖人全面、正确地履行合同,是合同的效力最重要的表现,也是出卖人最主要的义务。但在一房二卖情况下,由于标的物的特定性,一般而言,不可能出...

  •   核心内容:出卖人将房屋先后卖给两个不同的买受人,这就是我们所说的一房二卖。而一房二卖容易起纠纷。我们应该如何处理?在处理一房二卖纠纷中,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不同处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对一房二卖纠纷,实务中应分别不同情况予以不同的处理:

      1、出卖人先后与两个不同的买受人订立合同后,对后买受人履行了合同义务,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的情形。

      在该情形下,两个房屋买卖合同均属有效。但因成立在后的合同已经履行完毕,该合同中的买受人已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此时,前后两个买受人享有的请求权性质是不同的,后买受人因其债权已得到满足,已经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故其享有的是该房屋所有权上产生的物权请求权。

      前买受人享有的是房屋买卖合同产生的债权请求权,该债权请求权系一种对出卖人的请求给付,尤其是受领其给付的权利,对买卖标的物本身无直接支配及排他的效力。即使已占有买卖标的物,因该房屋所有...

  • 一房二卖是指买卖双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房产过户前,卖方将房产又转卖给他人,这种情况下,房子的归属需要分情况进行分析:

    第一,首先看是否进行产权登记,根据法律规定,只要进行了房产登记就取得房屋产权。除非有证据证明后交易的买受人与出卖人恶意串通,损害在先交易的买受人的利益,则后交易的买受人与买方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过户登记行为亦不受保护;

    第二,如果在数个买卖中,都未办理过户登记,但是其中一方已经合法占有了房屋,那合法占有房屋的一方取得该房屋的产权;

    第三,如果在数个买卖中,均未办理过户登记,也未占有房屋的,则考虑合同成立的先后顺序予以认定。

    法律依据:

    《最高院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六条

    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   现实生活中存在着许多一房二卖的问题,这让买受人很纠结。一房二卖纠纷处理原则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一房二卖纠纷处理原则,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一房二卖纠纷处理原则有哪些?房屋买卖合同关系成立后,房屋出卖人全面、正确地履行合同,是合同的效力最重要的表现,也是出卖人最主要的义务。但在一房二卖情况下,由于标的物的特定性,一般而言,不可能出现出卖人同时履行两个合同的情况。也就是说,出卖人在履行了一个合同后,对另一合同的履行必然产生违约问题。

      对一房二卖纠纷,实务中应分别不同情况予以不同的处理:

      1、一房二卖纠纷处理原则:在一房二卖中,出卖人先后与两个不同的买受人订立合同后,对后买受人履行了合同义务,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的情形。

      一房二卖中,这种情形最为普遍。在该情形下,如前所述,两个房屋买卖合同均属有效。但因成立在后的合同已经履行完毕,该合同中的买受人已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

  • “一房多卖”的,如果卖方已经将房屋交付给买方,那由该买方获得房屋,卖家对其他买家承担违约责任。没交付就看买方是否已全额支付房款;即没交付也没付款的就看是否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备案等相关手续。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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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案情简介

       2010年2月22日,原告吕某作为买受人 与被告彭某作为出卖人经第三人链家房地产公司居间介绍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经纪成交版)》及《补充协议》,由吕某购买彭某所有的坐落于北京市通 州区房屋一套,房屋总价款为62万元。同日,吕某支付彭某购房定金2万元,支付给链家房地产公司信息服务费、代书费、贷款服务费、过户服务费共计 20 880元。合同约定,吕某应在同年3月29日前将首付款25万元(含定金2万元)交付给彭某。后第三人链家房地产公司通知彭某于3 月23日接收首付款,彭某借故予以推迟。之后链家房地产公司多次催促彭某接收首付款,彭某均借故不予接收。

       2010 年3月24日,彭某作为出卖人与第三人李某作为买受人签订《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将房屋出售给李某,房屋总价款为61.8万元。同年3月26...

  •   购房者掉进卖房者和房地产开发商的圈套里,那么一房二卖中,房子归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在房屋未转移的情况下,已经办理商品房过户登记手续的购房人拥有房屋所有权。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手续,那么先行转移占有房屋的购房人拥有房屋所有权。快车小编为您一一介绍。

      一房二卖是指出卖人先后或同时以两个买卖合同,将同一特定的房屋出卖给两个不同的买受人。又称房屋的二重买卖不论是个体卖家,还是房产公司,亦或者是房产中介来说,一房两卖都是属于欺骗行为,情节严重的属于诈骗行为。

      一房二卖,房子归谁?

      法律对此并没有明确规定。不过,章律师结合专业经验总结出一些结论,供购房者参考。

      第一种情况——在房屋未转移的情况下,已经办理商品房过户登记手续的购房人拥有房屋所有权。《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由此可知,房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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