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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不予执行的情形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20 09:45:25 0人浏览

导读:

在解决劳动纠纷的时候,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劳动仲裁不予执行的情形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劳动仲裁不予执行的情形
  •   在解决劳动纠纷的时候,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劳动仲裁不予执行的情形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

      裁定书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和仲裁机构。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那么劳动仲裁裁定不予执行的情形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

      裁定书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和仲裁机构。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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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者的权益受损的时候,为了维护权利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但是也有些情形,劳动仲裁不予受理,那么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条件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具有以下条件不予受理:

      一、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

      二、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人不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当事人;申请人不是死亡职工的法定继承人及利害关系人。

      三、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四、争议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的管辖。

      五、仲裁申请已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的时效。

      六、申请书及有关材料不符合要求。

      以上就是关于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条件。

  •   当事人劳动仲裁胜诉之后,仲裁裁决生效,对方拒不履行裁决义务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时,需要提交相关材料。更多关于劳动仲裁可以强制执行吗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劳动仲裁可以强制执行吗

      劳动仲裁胜诉后,只要对方未提起诉讼,该裁决已经生效。而对方拒不履行裁决义务,你们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提交书面申请执行书。

      2、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裁决书原件而不是复印件。

      3、申请执行的事项,只能是裁决书裁定的范围,不可以提其他要求。

      二、劳动仲裁的基本程序有哪些

      1、争议发生后一年内申请仲裁,递交仲裁申诉书

      2、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仲裁庭开庭五日前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4、开庭,明确请求,答辩,调查事实,举证质证,辩论,陈述。

      5、调解

      6、调解不成,裁决。

      三、申请劳动仲...
  •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和二百六十条规定,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5、适用法律有错误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7、涉外仲裁中,被申请执行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

      8、涉外仲裁中,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

      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

      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后,该仲裁裁决即告无效,当事人可以根据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

  •   在解决劳动纠纷的时候,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劳动仲裁不予执行的情形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

      裁定书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和仲裁机构。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劳动仲裁后,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规定的期限内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执行。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一个时期以来,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及时受理并依法处理了大量劳动争议,特别是集体劳动争议案件,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有少数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工作中存在不接受当事人申诉的情况,有的对当事人申诉做出不予受理决定后,不出具仲裁文书,有的出具仲裁文书不规范等,致使部分劳动争议当事人投诉无门,影响了劳动争议仲裁与法院审理工作的有效衔接,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为解决这些问题,进一步做好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通知如下: 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接受劳动争议当事人提出的申诉,并依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1993年国务院令第117号)第二十五条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劳部发〔1993〕276号)第十四条的规定,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7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决定不...

  •   发生劳动纠纷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那么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情形有哪些?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等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本法适用于下列劳动争议事项的处理: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因确认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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