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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国家赔偿的程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20 10:30:19 0人浏览

导读: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国家赔偿的时候,需要注意一些事项。有的人可能会疑惑,请求国家赔偿的程序是怎样的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请求国家赔偿的程序,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请求国家赔偿的程序
  •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国家赔偿的时候,需要注意一些事项。有的人可能会疑惑,请求国家赔偿的程序是怎样的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请求国家赔偿的程序,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1、首先,提起国家赔偿的请求人为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

      2、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为在自身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造成损害的行政机关以及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机关。行政赔偿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3、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申请的年、月、日。

      综上所述,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应该在受到不公平待遇两年内提出。国家赔偿的责任主体是国...

  •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人身权、财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权从国家获得赔偿的权利,侵权的国家机关应依法履行赔偿义务。国家赔偿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从相关国家法律规定看,国家赔偿的范围包括立法赔偿、行政赔偿、司法赔偿(其中又包括刑事司法赔偿、民事司法赔偿、行政司法赔偿)、军事赔偿、公共营造物的致害行为的赔偿等。从我国情出发,我国《国家赔偿法》中规定的赔偿范围涉及三个方面。一是行政赔偿,即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侵权并造成损害的国家赔偿;二是刑事赔偿,即刑事诉讼过程中,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人身权、财产权并造成损害的国家赔偿;三是民事、行政司法赔偿,也称为非刑事司法赔偿,即人民法院在民事、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碍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
  • 有时候国家行政机关或者法院也会犯下错误给当事人带来损害,这时可以向法院提起国家赔偿诉讼。提起诉讼之后法院就会安排时间开庭审理,对于案件审理我国有相关的程序规定。下面就为大家带来国家赔偿审理程序是怎样的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一、国家赔偿审理程序是怎样的赔偿申请人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从提出国家赔偿申请到最终取得国家赔偿,由于国家赔偿的义务主体不同,所以,人民法院对国家赔偿案件的审理,也有两种不同的审理方式。行政赔偿部分,由行政审判庭依照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用诉讼方式进行审理。刑事赔偿和非刑事司法赔偿部分,由赔偿委员会依照国家赔偿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用非诉讼方式进行审理。两种审理方式的主要区别是:前者采用合议制,以开庭审理为主,作出赔偿判决,实行两审终审制,一方不服的,经过二审才具法律效力;后者法律没有规定以合议制的方式进行,赔偿委员会适用书面审理...
  •   近年来我国的法治进程在不断的加快,国家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颁布了《国家赔偿法》,如果人们在平时的诉讼中受到国家工作人员的侵权就可以请求赔偿,请求国家赔偿需要一定的程序,那么申请国家赔偿的程序是怎样的呢?让我们带着这些疑问,来看看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带来申请国家赔偿程序怎么走的详细内容吧。

      一、申请国家赔偿程序怎么走

      (1)首先,提起国家赔偿的请求人为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

      (2)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为在自身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造成损害的行政机关以及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机关。行政赔偿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3)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

  •   我们知道,申请国家赔偿时,如果义务机关不受理申请的,申请人可以起诉至法院,法院进行判决后,如果申请人还不服的,就可以进行申诉,那么申请国家赔偿的条件需要哪些?请求国家赔偿的流程是怎样的?国家赔偿申请时效是多久?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申请国家赔偿的条件

      1、赔偿请求人应当是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受到损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及其他有抚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受到损害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

      2、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是因自身或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机关及其职能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两个以上机关共同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两个以上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

  • 假如是国家工作人员对于人民的利益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的话,是可以向国家的有关部门申请国家赔偿的,特别是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那么对于刑事案件如何申请国家赔偿?下面就为大家带来的刑事案件如何申请国家赔偿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一、刑事案件如何申请国家赔偿国家赔偿法十七条第三项规定“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受害人有权利取得国家赔偿。所以可以申请国家赔偿,赔偿应当先向检察机关提出,对检察机关决定不服或者检察机关在两个月内未答复的,可以在收到决定或者期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其上一级检察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机关决定不服的或者复议机关在两个月内未予答复的,可以在收到决定或期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即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二、刑事国家赔偿的范围是什么?《国家赔偿法》第十五、十六条规定了刑事赔偿的范围:1、对没有犯...
  •   核心内容:在国家赔偿中,也是具有权利救济的出现的,至于其出现的客观主观原因都是因为错误执行案外人财产或者超标的执行的情况,那么这个权利救济需要如何表现呢?按照常规怎样进行救助呢?法律快车小编下文与您详细探讨。

      在法院执行工作的司法实践中,由于主、客观等各方面原因,有可能会出现错误执行案外人财产或者超标的执行的情况。在遭受损害的被执行人申请国家赔偿的过程中,错误执行受益人因错误执行而获得的一些权益就很可能会因“执行回转”(指执行行为被认定违法后的执行回转,不同于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的执行回转)产生一些减损。

      “有侵害必有救济”,这样就产生了一个新的问题,错误执行受益人的合法权利该如何保护?笔者认为,可以引进国家赔偿案件第三人制度来保护其合法权利。具体而言,在国家赔偿程序中,可以赋予错误执行受益人类似于民事诉讼中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地位...

  • 国家赔偿案件听证程序是是先提出申请,再经过听证、质证属实的有关证据,应当作为认定赔偿案件事实的根据得出结论。但是不是每一个案件都需要听证的。法律依据:《审理国家赔偿案件听证程序的暂行规定》 第二条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一般应组织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进行听证。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对侵权损害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可以不组织听证。第四条本规定所指的听证,是指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为查明案件事实,依法公开听取听证参加人的陈述、申辩和质证、认证的审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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