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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税罪的法律特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20 10:57:07 0人浏览

导读:

在我国,税收是维持国家发展的经济来源之一,因此国家也是对此很重视的。那么抗税罪的法律特征是什么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准备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抗税罪的法律特征
  •   在我国,税收是维持国家发展的经济来源之一,因此国家也是对此很重视的。那么抗税罪的法律特征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抗税罪的法律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和执行征税职务活动的税务人员的人身权利。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税收法规,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负有纳税义务和扣缴税款义务的人。

      4.主观方面出于直接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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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俗话说的好,祸从口出,在平时说话做事的时候一定不能乱讲话,不要诬陷他人。那么诬告陷害罪法律特征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诬告陷害罪法律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也侵犯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方面表现为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实,并且向司法机关或有关机关告发。构成本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捏造的事实必须是他人的犯罪事实,如果捏造的事实不是以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则不构成本罪;

      (2)不仅捏造了他人的犯罪事实,而且将捏造的犯罪事实向有关机关进行了告发;

      (3)诬告陷害的行为必须是明确的对象;

      (4)诬告陷害情节严重的,这里所规定的"情节严重",主要是指捏造的犯罪事实情节严重,诬陷手段恶劣,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等。只要诬告陷害的行为符合以上条件,不论被诬陷人是否受到刑事处罚,都不影响本罪成立。

      3.主体是一般客体.既可以是普通公民,...

  •   不管是在生活中,还是在电视新闻上,总能看见不少关于招摇撞骗的现象。那么招摇撞骗罪法律特征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对社会的正常管理活动。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不成立本罪,而成立刑法规定的其他犯罪(一般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冒充行为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国家机关人员;二是此种国家机关人员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职务低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职务高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是指以假冒的身份进行炫耀、欺骗,关键在于“骗”,如骗取金钱、爱情、职位、荣誉等,从而获得非法利益。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其目的是为了谋取非法利益。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国民对国家机关的信赖的结果,并...

  •   危害国家安全罪是一个法定罪名,是概括了多种危害国家行为的一种概括性罪名。危害国家安全罪有什么样的特征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关于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特征,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这类犯罪所危害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的安全

      国家安全包括国家的主权以及现行的政治制度。社会制度和领土完整。

      就具体内容而言,国家安全是指国家的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受侵犯;国家的政治制度和社会制度不受颠覆;国家的统一和民族团结不受破坏;国家的经济发展、科学进步、文化繁荣不受侵害;对外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等平等互利的交往和交流不受干涉和阻碍;国家秘密不被窃取;国家机构不被渗透;国家工作人员不被策反等等。

      总之,国家安全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对这些方面的侵害,都将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犯罪。

      二、这类犯罪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法律所规定的危害国家安全的各种行为

      对行为人危...

  • 挪用公款罪是1988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中增设的罪名,1979年的刑法典未作规定。修订后的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将该罪纳入其中。《刑法》第384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起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为了便于在司法实践中准确适用该条款,最高人民法院于1998年4月6日作出了《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这些为打击挪用公款犯罪活动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是,不可否认的是,无论是刑法条文还是相关的司法解释均存在一些粗疏错谬之...
  •   传授犯罪方法罪与教唆犯罪有非常紧密的联系,二者之间确有许多相似之处,甚至两者常处于胶合状态。实践中,人们常常把教唆罪与传授犯罪方法罪混淆,给定案和罪名的确定以至于量刑都带来很大的麻烦,直接影响到对刑事犯罪的打击。因此分清它们的界限与区别,对于理论和实践都是十分必要的。  教唆罪是指故意唆使他人犯罪的行为。而传授犯罪方法罪是指用各种方式把犯罪方法故意传授给他人的行为。二者相同和区别之处有以下几点:  1、犯罪主体均为一般主体。即凡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教唆罪与传授犯罪方法罪的主体。但是,对于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未成年人,二者有较大差别。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未成年人不能成为传授犯罪方法罪的主体,而在教唆罪中,如果其教唆的是抢劫、杀人、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则可以成为教唆罪的主体并承担刑事责任。  2、犯罪主观方面的相同点与不同点。二者的相同点是都可以由直接故意构成。不同是传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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