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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怎么判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20 11:44:45 0人浏览

导读: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行为可能会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有的人可能会疑惑,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怎么判刑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怎么判刑,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怎么判刑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行为可能会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有的人可能会疑惑,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怎么判刑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怎么判刑,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1、《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5年5月1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51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定罪处...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量刑: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处罚金。

    《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就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还以窝藏等方法进行掩饰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如何量刑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疑惑

      一、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一)犯罪情节一般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二)情节严重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二、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犯罪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根据第一百四十三条【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量刑格】

      (一)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数额5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或者多次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累计数额3000元以上不满6000元的,基准刑为罚金刑。

      (二)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5万元或者多次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累计数额600...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行为可能会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有的人可能会疑惑,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怎么判刑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怎么判刑,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1、《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5年5月1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51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定罪处...

  • 构成隐瞒犯罪所得罪的,一般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量刑: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处罚金。

    《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牛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2010)黄刑初字第144号

    公诉机关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牛某某,男,汉族,小学文化,农民;因涉嫌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于2009年11月5日被羁押,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7日由长江航运公安局上海分局取保候审,2010年1月25日被逮捕。现羁押于上海市黄浦区看守所。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以沪黄检刑诉〔2010〕10090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牛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于2010年4月13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朱军华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牛某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牛某某于2008年6月28日上午,在本市崇明县某乡某港水闸处的江堤上,以人民币800元的价格收购了江某某、胡某某、江某某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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