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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的时间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20 13:48:20 0人浏览

导读:

当犯罪分子被刑事拘留之后,其近亲属会很担心,那么刑事拘留的时间规定是怎样的呢?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中为您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刑事拘留的时间规定
  • 一起刑事案件,在破案的过程中,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但是刑事拘留是有一定的时间期限的。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刑事拘留时间如何起算?拘留所可以探视吗?下面为您介绍一下。一、刑事拘留时间如何起算“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实践中公安机关使用的《拘留通知书》上一般会写到“我局已于x年x月x日x时将涉嫌xx罪的xx刑事拘留”。既然《拘留通知书》注明了拘留开始于x时,按照正常的理解,拘留期间应该从那时起开始计算。此外,关于刑事诉讼中期间的计算,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日期。但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在押期间,应当至期间届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在押期限至节假日后的第一日。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刑期,应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
  •   当犯罪分子被刑事拘留之后,其近亲属会很担心,那么刑事拘留的时间规定是怎样的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按照《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以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0九条的规定,刑事拘留的时间有三种:

      (一)对于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审查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

      (二)延长一至四日。即在特殊情况下,经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在原有三日基础上延长一至四日。在司法实践中特殊情况一般指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构成了犯罪的重大嫌疑,但犯罪事实尚未查明;案情复杂、证据材料的收集尚不足以提请批准逮捕的;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的鉴定结论尚未作出,影响确定案件性质的。

      (三)三十日。即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其中流窜作案是...

  • 在我们国家,很多人都有在节假日进行赌博的行为。我们一般平时和家里几个人一起进行赌博,是不构成违法犯罪的。但是当我们纠集很多人一起进行赌博活动,那么就构成了违法犯罪了。那么当我们聚众赌博,有关刑事拘留的规定是怎么样的呢》下面就为大家带来的聚众赌博刑事拘留规定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一、聚众赌博刑事拘留规定赌博行为,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刑法》第303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二、一般涉嫌聚众赌博拘留多长时间刑事拘留是追究刑事责任的开始,37天是刑事拘留的最长时间。在此期间内,会转为逮捕。然后就是长时间的羁押,等候法院审判,直到法院作出生效判决。从刑事拘留...
  • 刑事拘留的期限从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计算,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同时刑事拘留最长不得超过37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拘留的期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第九十一条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羁押是一种逮捕、拘留决定以后的,依附于拘留、逮捕的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当然状态,不是一种独立的强制措施。其关于重新计算羁押期限是如何规定?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重新计算羁押期限的相关规定, 希望对您有帮助。

      重新计算羁押期限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六机关《规定》的规定,遇有下列情况不计入原有侦查羁押期限,即重新计算羁押期限:

      1、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4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由公安机关决定,无需人民检察院批准,但须报人民检察院备案。

      2、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3、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时间,不计入侦查羁押期限。其他鉴...

  •   公安机关在对案件进行立案以后,如果需要采取一些强制性的措施,在自己权利范围以外的话,是需要经过有关机关进行批准的,那么对于这种批准逮捕的时间,刑事诉讼法又是怎么样作出规定的呢?这个也是根据案件的性质以及其他的因素综合考虑的,接下来就跟随法律快车小编一同来了解刑事诉讼法批准逮捕的时间规定。

      一、刑事诉讼法批准逮捕的时间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二、逮捕的条件是什么

      逮捕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根据有关规定,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

  •   羁押是在一定的时间内对被拘留的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行为,但是这种强制行为也是有时间限制的,那么公安机关羁押时间为多长?羁押期限是否抵缓刑时间?侦查羁押期限是多长?针对这几个问题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公安机关羁押时间为多长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五条 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第一百五十六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   一、刑事拘留期限从公安机关向犯罪嫌疑人送达拘留证,并采取拘留措施之日算起,而在此之前被公安机关传讯或留置盘问的时间是不计算在刑事拘留期限内的。

      二、《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 期间以时、日、月计算。

      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

      法定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上诉状或者其他文件在期满前已经交邮的,不算过期。

      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满日期,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在押期间,应当至期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

  •   刑事拘留就是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临时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那么,刑事拘留时间最长多久?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刑事拘留最长是37天(刑事拘留为30天+报请检察院批准逮捕7天)。在这期间不逮捕的会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放人。

      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以上就是“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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