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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如何追讨欠款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21 11:08:49 0人浏览

导读:

债务人欠钱不还的情形时有发生,这让债权人很困扰。那么,债权人如何追讨欠款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债权人如何追讨欠款,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债权人如何追讨欠款
  •   债务人欠钱不还的情形时有发生,这让债权人很困扰。那么,债权人如何追讨欠款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债权人如何追讨欠款,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1、签订还款协议,如果对方并不抵赖,只是拖延还款,那么可以与其签订还款协议,明确还款的方式和期限。还款协议可以明确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对债权人极为有利。

      2、行政干预,通过债务人的上级主管部门,请求对债务人施压,主管行政机关一般对下属企业的盈利情况了解的比较清楚,但对企业的债务情况往往不甚了解,这是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等待改善的一方面,如果由律师出面,将债务人的负债情况和负债原因告知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经主管部门了解后会给予不同程度的支持,并在工作中督促下属企业清债。把握原则:利用关系进行行政干预。

      3、利用金融机构的监督职能手段我国法律规定;国家银行对开户人(即法人或企业)的金融及经济活动进行监督的权利。实施强制结算的权利和协助执行的职...

  •   当债务人将自己的债务转让之后,债权人实现自己的债权可能会有一些麻烦。那么债务转移债权人如何主张债权呢?

      根据《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可知,债务转移具有全部转移和部分转移之分。所谓债务的全部转移,是指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达成转让债务的协议,由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承担全部债务,原债务人已经脱离了原来的合同关系。此时,债权人只能向第三人主张债权。所谓债务的部分转移,是指原有债务人并没有脱离原有合同关系,而由第三人加入合同关系,与原债务人一起共同向同一债权人承担合同义务。此时,债权人既可以向第三人主张债权,也可以向债务人主张债权。

      以上就是关于债务转移债权人如何主张债权的内容。

  • 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对于贷款的需求,现在有越来越多的贷款机构的出现。也有很多贷款机构给现在的大学生放贷,几乎有很多的大学生在上学期间都会遇到有贷款机构给自己承诺贷款利率有多低这类的话。那么债务人死亡其所欠贷款的处理方式是怎么样的呢?接下来就为大家来解答一下关于债务人死亡其所欠贷款的处理方式及其相关问题。一、债务人死亡其所欠贷款的处理方式:1.如果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时,他的亲属或是其他第三方与贷款机构签订了连带还款责任合同,那么在借款人长期欠款的情况下,贷款机构会要求担保人履约担保义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偿还余下所剩欠款。2.在没有任何第三方做担保的情况下:①如果借款人选择了房屋抵押贷款方式,那么逾期时间达到了半年左右的时点,贷款机构一般会向法院提起房屋拍卖的诉讼请求,所获得的拍卖款项将优先用于清偿欠款;②如果是死者家属代为还款的话,那么在贷款全部偿清之后,其家属便能办理房屋抵押解除登记手续,进而...
  •   债务人死亡债务的处理

      债务人死亡,债务不能消灭。我国《继承法》及相关法律中,均明确了这一点。债权人要追讨债务,首先看债务人是否留有财产,其次看有无债务担保人。

      一般公民死亡后,有财产的,他的债务由他的继承人承担;无财产的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不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 《担保法》第六条规定:“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此外,《担保法》第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保证责任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保证责任承担保证责任。”第十八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 【案情】

    王某和李某经常有生意来往,王某在2006年资金周转困难的时候,向李某借款20万元。后因王某和李某感情日益浓厚,两人于2008年5月1日正式登记结婚。后因双方都成了夫妻,李某也未向王某提出还款一事。2009年12月份,双方因家庭琐事发生争执,李某考虑到自己的经济能力不如王某,自己应存一笔私房钱养老,所以要求王某归还20万元借款。王某认为自己还和李某是夫妻,李某并没有提出离婚,所以在婚姻存续期间,李某不能要求自己归还欠款。

    【分歧】

    债权人能否向已成为妻子的债务人主张债权?

    第一种观点,认为李某和王某是夫妻,如果李某仅提出要求归还欠款,而不要求离婚,法院应驳回其诉讼请求。

    第二种观点,虽然李某和王某是夫妻,但是王某的借款是在结婚之前,属于李某的个人财产,李某可以主张自己的权利。

    【管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夫妻间婚前的债权债务不因...

  • 债务人死亡债务不当然免除,首先可以向死者的配偶追偿。我国婚姻司法解释规定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属于个人债务,就可以向死者的配偶要求付款。

    第二,死者生前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从死者遗产中偿还。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同时,也负有清偿债务的义务。除非继承人放弃继承权,那么死者生前的债务应当由其继承人负责偿还。

    因此,可以要求死者的继承人及家庭成员在继承的财产范围内清偿死者债务。

    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遗产应当先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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