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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时效中止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21 15:09:38 0人浏览

导读:

在行政行为发生之后,可能会发生行政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那么,行政诉讼时效中止怎么办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行政诉讼时效中止怎么办,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行政诉讼时效中止怎么办
  •   在行政行为发生之后,可能会发生行政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那么,行政诉讼时效中止怎么办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行政诉讼时效中止怎么办,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诉讼时效一经开始,便向着完成的方向进行。但由于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诉讼时效在进行过程中会发生某些特殊情况。其中,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表现为阻碍诉讼时效在法定期间完成的情况,民法学上称为时效完成的障碍。

      行政诉讼法对时效的中止有着明确的规定,该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由人民法院决定。”,解释进一步将中止的原因扩大到“不属于起诉人自身的原因”,并规定“因人身自由受到限制而不能提起诉讼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间内”,这是解释保护行政相对人诉权保护的一个具体体现。

      民法上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事实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其特点在...

  •   诉讼时效中断是指行为人在法律事实发生后,发生争议的可以在规定的期间内提起诉讼解决纠纷,但是并不是所有性质的诉讼都可以发生诉讼时效的中断的,那么行政诉讼时效中断怎么办,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地介绍。

      一、行政诉讼时效中断怎么办

      行政诉讼没有诉讼时效中断。因为行政诉讼不同于民事诉讼的特点决定了不适用时效中断制度。

      二、中断时效的原因有哪些

      中断时效的原因(法定事由)有以下三种:即请求、承认和起诉。请求,是指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使时效自行中断。承认,是指义务人对权利人承认其权利存在的意思表示。这种意思表示可以推翻过去无权利的事实状态。所以,其已过的时效期间自承认的意思表示生效时起归于消灭,而另一种时效同时开始进行。起诉,是指通过诉讼行使权利的行为,所以时效因起诉而中断。但当事人如果撤回起诉或者经法院审理裁定驳回起诉,则应视为时效未中断。

      三、行政诉讼时效有什么意义

      关于行政...

  •   我们在向行政机关提起行政诉讼的时候,可能会遇到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况。那么行政诉讼时效中止怎么处理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诉讼时效一经开始,便向着完成的方向进行。但由于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诉讼时效在进行过程中会发生某些特殊情况。其中,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表现为阻碍诉讼时效在法定期间完成的情况,民法学上称为时效完成的障碍。行政诉讼法对时效的中止有着明确的规定,该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由人民法院决定。”,解释进一步将中止的原因扩大到“不属于起诉人自身的原因”,并规定“因人身自由受到限制而不能提起诉讼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间内”,这是解释保护行政相对人诉权保护的一个具体体现。

      行政诉讼是公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力工具。有时候,公民或者法人会因为特殊情况无法在法定期限...

  •   诉讼时效中断是指行为人在法律事实发生后,发生争议的可以在规定的期间内提起诉讼解决纠纷,但是并不是所有性质的诉讼都可以发生诉讼时效的中断的,那么行政诉讼时效中断怎么办,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地介绍。

      一、行政诉讼时效中断怎么办

      行政诉讼没有诉讼时效中断。因为行政诉讼不同于民事诉讼的特点决定了不适用时效中断制度。

      二、中断时效的原因有哪些

      中断时效的原因(法定事由)有以下三种:即请求、承认和起诉。请求,是指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使时效自行中断。承认,是指义务人对权利人承认其权利存在的意思表示。这种意思表示可以推翻过去无权利的事实状态。所以,其已过的时效期间自承认的意思表示生效时起归于消灭,而另一种时效同时开始进行。起诉,是指通过诉讼行使权利的行为,所以时效因起诉而中断。但当事人如果撤回起诉或者经法院审理裁定驳回起诉,则应视为时效未中断。

      三、行政诉讼时效有什么意义

      关于行政...

  •   行政诉讼,是国家制定的一项保护公民利益和权利以及维护社会秩序的一项制度。那么行政诉讼时效怎么计算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行政诉讼时效的起算一般是从行政相对人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何为“知道”?法律未作相应解释,笔者认为,所谓“知道”应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相对人行为内容及诉权和起诉期限,而非道听途说,如果依照法律规定具体行政行为可以以口头形式告知,亦必须制作笔录,行政相对人通过非上述途径而得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不能视为“知道”。

      另外,不作为的行政案件,根据《解释》第三十九条规定,其起诉期限的起算有三种方式:

      (1)自申请之日起60日;

      (2)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可随时起诉。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关行政诉讼时效怎么计算的相关内容。...

  • 答:如何计算行政诉讼时效呢?对行政争议是否经过行政复议,法律规定了两种不同的诉讼时效。根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法律 另有规定的除外。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10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由人民法院决定。 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些规定是计算行政诉讼时效的一般规定。

  •   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有两种,经过复议案件的诉讼时效是在复议后的十五天内提出,普通诉讼时效是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其六个月内。所以下面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行政诉讼时效的规定有哪些的全部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大家也可以咨询法律快车。

      一、行政诉讼时效的规定有哪些

      行政诉讼时效是当事人能够向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有效期限,超过了这一期限,则当事人丧失了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一般诉讼时效和法定诉讼时效的规定。行诉法第4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由此可见,行诉法规定的一般诉讼时效为六个月。法定诉讼时效即法律有规定的诉讼期限从其规定。中国行政法律所规定的行政起诉期限有5天、10天、15天、30天等不同期限的规定。

      二、行政诉讼时效中止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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