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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否算工伤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23 08:51:59 0人浏览

导读:

我们在工作中难免会发生工伤的情况,那么,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否算工伤?很多人都不清楚。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否算工伤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否算工伤
  •   我们在工作中难免会发生工伤的情况,那么,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否算工伤?很多人都不清楚。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否算工伤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职工应当认定为工伤。条例规定,职工有六种情形之一,应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条例还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

  • 要看交通事故主要由谁承担责任。下班途中如果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如果是下班途中因为本人故意犯罪或自残自杀等由本人承担主要责任的则不算工伤。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否算工伤

    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劳动者因工伤事故受到人身损害,按《工伤保险条例》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按《工伤保险条例》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劳动者可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损害属于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一种情况,因此,当《工伤保险条例》不再规定“取得交通事故赔偿,就不再支付相应工伤待遇”时,劳动者完全可以既依《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又依《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获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即工伤待遇与交通事故赔偿可以兼得。

  •   员工在工作期间受伤是算做工伤的,那要是职工早退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不算工伤?接下来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职工早退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不算工伤。

      一、交通事故发生在职工“上下班途中”

      “上下班途中”包括两个方面:合理的上下班时间和合理的上下班路线。

      1、合理的上下班时间

      上下班时间的合理性指职工往返于休息场所和单位的时间符合用人单位的上下班规定且在合理范围内。

      2、合理的上下班路线

      合理的上下班路线则指员工往返于休息场所和单位之间的必经路线。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下列路线上发生的交通事故都属于合理的上下班途中: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

  •   我们在工作中难免会发生工伤的情况,那么,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否算工伤?很多人都不清楚。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否算工伤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职工应当认定为工伤。条例规定,职工有六种情形之一,应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条例还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

  •   在上班途中,发生车祸,劳动者不是负主要责任,就算是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下列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

  • 2009年1月8日,江苏省江都市宜陵镇白塔村村民王某的妻子从某鞋业公司拿到了丈夫的最后一笔工伤赔偿款5万元。至此,一起因车祸致人一级伤残而引发的法律援助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2007年4月21日,江都市某鞋业公司的职工王某在下班途中,他所驾驶的两轮摩托车与货车碰撞发生了严重交通事故。后经江都市公安交通巡逻警察大队认定,货车司机负事故主要责任,经鉴定,王某重型颅脑损伤,呈植物性生存状态,属一级伤残。而货车车主是山东人,一直以种种原因未履行应尽的义务,只由货车投保的保险公司赔付了20万元。此外,王某的用人单位———鞋业公司与受害者家属,也一直不能达成工伤赔偿协议,后经江都市新区交警中队调解,鞋业公司给出初步意见,仅同意从人道主义出发给予王某3.5万元的工伤赔偿款。但王某属一级伤残,已经成了植物人,每天需要的支出较大,加上他本人40多岁正值壮年,而且王某是由外地招赘到白塔村的,家中上有岳...
  •   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赔偿

      问:2007年11月,北京市某公司员工张某在上班途中被一辆中巴车撞伤造成九级伤残,因中巴车司机负全责,张某已获得按交通事故法规规定的全部赔偿。2008年1月,张某听人说,员工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属于工伤,并且可享受工伤和交通事故损害的双重赔偿。因此,张某要求公司为其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但公司经理对张某说:即使你被认定为工伤,因你已获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公司也无须再给你工伤赔偿,你何必多此一举呢。张某想弄个明白,可否得到工伤和交通事故损害的双重赔偿?

      首都法律网专业律师: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与工伤赔偿可以一起享受,但在交通事故中已经得到赔付的医疗费等实际损失可以从工伤待遇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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