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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证明交通事故误工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15 10:03:57 0人浏览

导读:

“交通事故(Traffic Accident)”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特定的人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那么,如何证明交通事故误工费呢?法律快车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介绍。
如何证明交通事故误工费
  • 证明交通事故误工费可以提供证明收入状况的证据。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法律依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当事人身体上有一定的损伤,短时间内行动不能自理。那么如何证明交通事故误工费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如何证明交通事故误工费:

      1、收入证明

      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内容包括受害人在单位的工作时间、职务和最近一年平均的月工资。

      2、收入状况证明

      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

      内容包括从事的行业、工作所在地、工作内容,并提供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3、病历或者出院小结

      正常情况下,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病历或者出院小结。

      内容包括即医疗机提出的建议休息时间、需要加强营养、需要专人护理的建议。

      4、误工证明

      所在的工作单位可出具受伤人员误工时间的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5、误工期司法鉴定书

      即关于误工时间的司法鉴定文书。可申请司法...

  •   

    误工证明

    * * *是我单位职工,具体职务为 。其因交通事故受伤,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请假未能上班。* * *月工资为 元,其请假期间,我单位不支付其工资。

    单位公章(最好再加盖人事章或财务章)

    年 月 日

    说明:

    1、这只是误工证明大概样式,当事人不必完全照抄,可以在此基础上完善;

    2、误工费不是收入,是指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3、如果月收入超过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最好配合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

  • 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1、住院期间的护理;2、出院后是否还需要护理;3、出院后休息时间;4、后续医疗费需多少钱,如取内固定物;5、出院后需加强营养。法律依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十九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唐小伟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交通事故伤者转院怎么理赔这个问题。

      首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除特殊情况受害人原则上应在侵害行为发生地或受害人住所地医院就医。转外地医院或有关专科医院治疗的,须出具当地治疗医院的证明;未经同意擅自治疗的,转院后的医疗费用一般不予赔偿。但受害人能够证明当地医院的条件无法满足治疗需要,无正当理由不同意转院的除外。

      其次,建议伤者需要转院治疗的,一定要记得让医院出具转院证明,证明你的确因病情需要转到外地医院治疗的事实。

      最后,建议伤者待伤情稳定出院后及时到专业的医学鉴定机构做个伤残鉴定,确定是否构成伤残以及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后续治疗费等,再计算具体的赔偿额向肇事方主张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谢谢!

  •   现如今我国法律对交通事故工伤是有规定,但交通事故工伤的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多少呢?下面,由法律快车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交通事故工伤误工费的赔偿标准

      依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人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交通事故工伤误工费赔偿以及计算公式

      根据以上规定,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其计算公式可以表述为下面:

      误工费赔偿金额 = 误工收入(天/月/年)× 误工时间

      ①关于...

  • 交通事故误工费如何赔偿?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有哪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交通事故责任方不赔偿,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之诉,通常案由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形式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交通事故对方负全责的,需要承担赔偿义务,那么交通事故不赔偿怎么办?可以先跟对方协商,协商不成的,起诉到法院请求支付赔偿款。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交通事故不赔偿怎么办?

      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的一方不履行赔偿义务的,可以请求交警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一)交警部门调解

      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1、介绍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

      2、宣读交通事故认定书;

      3、分析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并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4、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当事人责任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5、计算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总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分担的数额。造成人身损害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赔偿项目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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